全面推进水路运输业步入新的法制化发展轨道

时间:2012-11-05 | 来源:

11月2日,交通运输部在合肥召开新《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水条》)宣贯会,全面部署新《水条》的贯彻实施工作。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祖远出席会议,并在深入分析新《水条》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解读新《水条》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内涵的基础上,要求全行业迅速兴起学习贯彻新《水条》的高潮,以新《水条》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全面推进水路运输业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发展。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政策法规司司长何建中主持会议。

据了解,新《水条》是在1987年国务院颁布的《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基础上修订形成的,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建设的重要成果,修订后的新《水条》,总结了我国水路运输发展和管理的实践经验,吸收了水路运输改革发展的创新成果,构建了新的法律制度,必将对促进水路运输业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徐祖远强调,新《水条》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行为,维护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国内水路运输安全,促进水路运输结构调整,提升监管和服务水平,改善行业发展环境,引导行业实现发展、质量、安全、环保、节能等综合目标,推进国内水路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徐祖远指出,新《水条》在总结和梳理水路运输发展内在要求、分析和解决水路运输突出矛盾的基础上,着重通过制度创新,不断促进和引导水路运输业步入良性发展轨道,进一步提升了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他要求,下一步,交通运输行业要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水条》,将新《水条》的各项法律制度落到实处。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水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贯彻实施新《水条》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来抓,把握工作重点,认真落实新《水条》各项制度,严格履行好法定职责,不断完善法规体系,抓紧制定新《水条》配套制度 ,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新《水条》得到正确实施。

为落实好新《条例》的实施,部水运局局长宋德星在会上表示,将重点做好九项制度的建立,即:建立新的《条例》配套规章制度;建立水路运输管理部门新的权责制度;建立和改进国内水路运输市场宏观调控制度;建立和完善水路运输行业结构调整制度;建立水路运输诚信管理制度;建立水路运输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市场动态监管制度;着力水路运输管理信息化建设,构建高效服务制度;建立研究和培训制度,加强水路运输运输管理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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