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协商制度建立

时间:2012-01-11 | 来源:交通运输部  

1月6日,首次国家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协商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协商制度建立。

协商制度的建立,主要任务是协商研究全国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协商解决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协调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有关工作。协商例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解放军总后勤部分管交通战备工作的领导为召集人,国家交通战备办公室负责承办具体事宜。

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民用航空局、解放军总后勤部等分管交通战备工作的领导参加了首次协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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