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关于征求团体标准应用反馈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9-12-11 | 来源:中交企协标字[2019] 31号
各分支机构、标准起草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团体标准第二批试点单位工作要求,依据《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就以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发布的团体标准的应用情况,征求反馈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求范围
2019年以前发布的团体标准的应用情况。
二、意见内容
1.标准主起草单位是否应用团体标准,应用团体标准取得的成绩,团体标准在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标准参编单位是否应用团体标准;
3.团体标准(产品标准)是否被设计单位采信;
4.团体标准(产品标准)是否被产品检测机构采信,如有提供与产品检测机构签订的协议;
5.团体标准(管理标准)是否被第三方机构应用于评价;
6.团体标准宣贯的情况;
7.团体标准当前的水平是否高于当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8.团体标准当前的先进性,是否填补了标准空白;
9.团体标准是否需要修订,团体标准有哪些修订建议。
三、材料要求请按照附件格式要求填写,并签字盖章,请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四、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将组织实施标准实施情况检查。对于没有应用或没有应用价值的标准,将组织专家评审由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决定是否作废。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盖章)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