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0-28 | 来源:中国交通报
10月25日,从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蒙古国政府汽车运输协定》(简称《中蒙运输协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和蒙古国交通运输建筑和城市建设部关于实施〈中蒙运输协定〉的议定书》(简称《中蒙议定书》)自10月26日起正式生效。
《中蒙运输协定》和《中蒙议定书》于2011年6月16日由中国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和蒙古国交通运输建筑和城市建设部部长巴特图拉格分别代表各自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签署。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里504号A座一层
邮编:100011
秘书处:010-64956759/64958082
传真:010-64956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