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物流园区(企业)第二批联系单位申报与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11-08 | 来源:
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物流园区(企业)第二批联系单位申报与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交通企业(物流)协会,各有关单位: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建立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物流园区(企业)联系制度的通知》(厅规划便[2012]136号)和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物流园区(企业)联系制度的通知》(中交企字[2012]29号)的要求,受部主管司局委托,决定继续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物流园区(企业)第二批联系单位申报与推荐工作,请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协会认真组织,积极予以推荐。特别是关注尚未申报与推荐的部分省市。
需申报与推荐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物流园区(企业)联系的单位,请认真填写《交通运输行业重点联系物流园区(企业)申请表》(交通运输部网→政务公告→[2012-06-19]→文件下载)。并于2013年1月31日前报送我会。
二0一二年十一月七日
中国交通企协物流委员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 姚丽霞、庞健康、刘美荣(13717625758/13907106273)
电话/传真:010-64948817
中国交通物流网:www.cctl.org.cn
E-mail:cctlorg@126.com/634087931@qq.com
注:详细请点击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