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研究中心杜国功:加快“三首”产品推广应用助力科技成果转化
时间:2025-11-11 | 来源:学习时报
国务院国资委已将“三首”产品推广作为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2024年至少有66家中央企业建立了“三首”采购绿色通道。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重大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布局建设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加大应用场景建设和开放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作为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与市场应用“最初一公里”的关键载体,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软件(“三首”产品)是连接研发与技术、产业与市场的重要桥梁,其推广应用直接响应“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战略部署。必须聚焦全会精神要求,持续完善“三首”产品应用政策、强化政府采购支持,推动更多创新成果走出实验室、迈向生产线,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筑牢物质技术基础,为新质生产力培育提供坚实支撑。
01
加快“三首”产品推广应用的重要意义
加快“三首”产品推广应用,既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破解关键领域“卡脖子”难题的战术需要,更是重塑国家竞争优势、赢得未来发展主动权的战略抉择。
深化科技成果转化破解“死亡之谷”难题。科技成果转化是世界性难题,大量优秀的实验室成果因无法跨越中试验证、首次应用等障碍而夭折,陷入“死亡之谷”。由于绝大部分创新产品在诞生之初就缺乏市场业绩或用户信任,极易走入“没有业绩就无法投标,无法投标就没有业绩”的恶性循环。大力实施“三首”产品推广应用,其根本目的就在于通过有效政策供给、体制机制创新,为跨越这道“死亡之谷”搭建坚实的通道。国家与地方层面推动建立的 “首购首用”机制和央企/国企采购绿色通道, 为“三首”产品提供了宝贵的初始应用场景,这不仅解决了产品的“首单”问题,更通过真实环境下的试用、验证和迭代反馈,帮助研发单位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提升产品成熟度和可靠性,完成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关键一跃,推动科技创新成果不断实现“从0到1”的突破。
培育新质生产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动力引擎。新质生产力是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的先进生产力质态,而“三首”产品通常处于价值链顶端和技术链核心,本身就是新质生产力的具体体现,产生的强大带动效应、大规模推广应用,是引领产业升级、推动产业链现代化和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的必要过程。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应用能带动整个生产线乃至工厂的智能化改造,提升整个制造体系的质量和效率。高性能碳纤维、先进半导体材料等首批次新材料的突破,能向产业链下游辐射延伸,推动航空航天、新能源、电子信息等整条产业链的性能跃升。工业软件、基础软件等首版次软件的应用是保障产业体系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基石,是实现“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转型的神经中枢。推广应用“三首”产品,能够“以点带链”地牵引整个产业链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迈进,夯实新质生产力的产业基础。
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助推科技自立自强。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下,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稳定至关重要。“三首”产品的推广应用,是解决“卡脖子”问题、实现关键领域自主可控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众多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软件的成功应用,已经在能源、通信、轨道交通等关键领域逐步替代进口并破解“断供”难题,降低了我国对单一外部来源的依赖, 增强了应对外部冲击的韧性和反制能力。通过“首次应用—反馈迭代—持续升级”的闭环,我国企业能够不断积累技术、数据和经验,推动技术的快速演进和产品的持续优化,最终在部分领域实现从“跟跑”到“并跑”乃至“领跑”的转变,彻底将发展和安全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
强化主体地位提升国企科技创新能力水平。广大国有企业作为“三首”产品的供给者也是购买者,尤其需要发挥“主力军”“排头兵”作用,助推更多“创新成果”走向“市场应用”。国务院国资委已将“三首”产品推广作为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2024年至少有66家中央企业建立了“三首”采购绿色通道,国有企业带头优先使用“三首”产品,积极提供应用场景和试用环境,标志着“三首”产品推广已进入制度化、常态化阶段。广大国有企业带头优先使用自主创新成果,能够有效解决创新产品“首单难”问题,大幅缩短“三首”产品从研发到市场的周期,切实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自主创新能力。
02
“三首”产品推广应用面临的困境
结合政策协同支持、实际执行效果等来看,当前“三首”产品在推广应用中主要面临以下困境。
政策体系协同与细化完善还不到位。一是全国多地建立“三首”产品认定和目录管理制度,提供资金奖补和保险补偿,优化采购和招标流程,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大力促进“三首”产品推广应用和市场培育。从实际执行情况看,虽然多地已经陆续出台支持“三首”产品应用的政策文件,但政策支持力度和实施方式各有不同,使得各地区间政策差异也较大。特别是“三首”产品的认定标准和认定范围不够统一,招标采购等事项能否给予首台(套)政策有时难以明确。二是虽然多地在政策中明确提出优先采购“三首”产品等要求,但执行操作中缺乏具体的采购比例要求等实施细节,以及鼓励支持采购“三首”产品的考核机制等配套措施跟不上,使得政策要求往往流于形式而难以落地。而政策宣传不到位、申请流程复杂、评审标准不透明等问题的客观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争取政策支持的积极性和便利性。
用户对技术的可靠性与稳定性存在顾虑。一是“三首”产品市场接受度不高的深层次原因在于,用户对其技术可靠性和稳定性的顾虑不能完全消除。“三首”产品不同于经过市场长期检验的成熟产品,技术成熟度和性能稳定性通常没有广泛的应用反馈支撑,难以评估其长期运行表现和故障概率,往往因缺乏足够的第三方权威认证和测试验证背书,使得潜在用户在采购和使用时缺少参考依据而持谨慎态度。特别是在关键行业和重大工程项目中,设备或软件的故障可能导致整个系统停摆,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这种风险是许多用户难以承受的。二是“三首”产品的全生命周期测试不足也加剧了用户的担忧。许多创新产品在推向市场前虽然经过了基本的功能性测试,但缺乏在极端工况、复杂环境模拟和长期疲劳运行等多维度的严格验证,难以覆盖各种使用情景和极端条件。这种测试不充分的现实情况使得产品的潜在缺陷和性能边界不能完全显现出来,进一步增加了用户的使用风险和采购难度。
经济成本与风险分担机制不够健全。一是对于用户来说,购买尚未大规模应用的产品意味着较大的初期投入和较高的总体持有成本,在短期内难以看到直接的经济效益。当前“三首”政策支持大多集中在研发补贴和市场推广激励上,虽然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实施“三首”产品应用保险补贴政策,但覆盖面有限,赔付条件严格,且多侧重于重大故障的补偿,而非日常性能波动带来的经济损失,无法全面降低用户的使用风险。因此,由于风险分担机制仍不够完善,从成本效益的角度出发,用户自然会更倾向于选择经济效益高且经过充分验证的成熟产品。二是“三首”产品的价格溢价也限制了其市场竞争力。由于研发成本高、生产规模小、供应链不成熟等因素,创新产品往往在价格上不具备优势。用户对这些产品的性能优势和价值回报又存在疑虑,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企业普遍重视成本控制,导致对创新产品的高价接受程度有限,采购意愿不够强烈。
标准滞后、生态缺失与人才短板亟待补齐。一是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滞后严重影响“三首”产品产业生态的形成。由于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三首”产品的设计、制造、测试、应用和质量控制等各环节缺乏明确的参考和指导,导致创新产品在实际应用中面临与现有系统的兼容性挑战。这种标准缺失的情况不仅增加了产品开发和集成的难度,也提高了用户的使用门槛和成本。二是“三首”产品配套产业生态的不健全进一步限制了规模化应用。许多创新产品需要专门的运维团队、特殊备件供应或定制化的辅助设备,而这些配套服务在产品推广初期往往难以跟上,导致用户即使购买了主要产品,也无法充分发挥其性能优势。例如,一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可能需要特殊的安装工具和培训才能正确使用,而这些配套保障在市场上往往尚未形成。三是“三首”产品专业技术人才的匮乏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创新产品的研制和应用需要跨学科、跨领域的复合型人才,而目前高校和企业培养体系中对这类人才的培养还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人才缺口不仅体现在研发层面,也体现在安装调试、运维服务和升级改造等全生命周期环节,进一步制约了“三首”产品的推广应用。
责任规避与采购保守倾向制约应用。一是在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或私营企业等主体的采购过程中,采购决策不仅涉及财务支出,更直接关系到稳健运营、社会影响以及责任履行。一旦采购的创新设备发生故障,不仅可能造成生产中断等直接损失,还可能引发社会舆论,采购方将面临多重压力和责任追究。这种故障后果的不确定性加剧了规避责任风险的行为倾向,导致采购决策更加趋向保守。二是“宁可循旧,不愿试新”的采购心态还在一定范围内客观存在。即使原有产品在性能指标上可能不如新兴的“三首”产品,但采购人员往往倾向于选择技术成熟、有大量应用案例的产品,这种责任规避倾向不仅堵塞了“三首”产品的市场入口,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企业的创新动力,造成创新产品难以获得首单应用的实际困境。
03
着力加快“三首”产品
推广应用的对策建议
推广应用“三首”产品是一项系统工程,需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新型举国体制优势与市场机制高效结合,多措并举。
构建支持全面创新机制。一是着力构建覆盖前端研发、中试验证、后端市场全链条的支持全面创新的体制机制。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产业瓶颈,建立跨区域的“三首”产品互认机制和联合采购机制,精准优化配置创新资源,通过发布指南和需求目录,引导社会资源集聚集中。二是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7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三首”产品认证体系,对“三首”等关键技术攻关提供中长期融资和绿色通道,加速科技研发和产业化进程,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健全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一是从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两个维度同步推进完善“三首”产品政策支持体系。在顶层设计方面,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统筹工信、财政、科技、税务等各部门的政策资源,形成支持合力,避免政策碎片化和部门间措施冲突。二是在政策细化方面,应制定更加具体和可操作的实施细则。修改完善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规范,研究增加建立“三首”产品采购绿色通道等内容;明确“三首”产品认定标准和流程,建立科学、透明、高效的评审机制;制定政府采购和国有企业采购“三首”产品的具体比例要求和时间安排;建立“三首”产品应用效果跟踪评估机制,为政策优化提供依据;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将“三首”产品推广成效纳入相关部门或企业的绩效考核体系。
推动形成风险共担机制。一是针对“三首”产品应用中的风险顾虑,应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风险共担体系,设立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风险补偿基金,对因使用“三首”产品而遭受损失的用户进行适度补偿,降低用户的经济损失风险。二是鼓励支持保险公司开发针对“三首”产品特点的专项保险产品,覆盖性能不达标、运行中断、维修成本超支等各类风险场景。政府可通过再保险、保费补贴等方式支持保险产品的开发和运用。三是建立“三首”产品责任上限机制,合理界定研制单位和用户的风险责任边界,避免无限责任对创新活动的抑制。国有企业采购“三首”产品,统一视作研发投入口径开展研发投入强度核算,明确细化容错条件与免责情形,形成采购和使用“三首”产品的良好氛围。重视合同条款与内容的设计安排,明确“三首”产品交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三首”产品全过程推广应用提供有力有效的法律制度保障。
强化标准建设和生态建设。一是针对标准滞后问题,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制定“三首”产品技术标准和质量规范,为产品设计、制造、测试和应用提供依据。建立“三首”产品与现有系统的接口标准和兼容性规范,降低集成难度。积极主动参与和主导国际标准制定,提升我国“三首”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二是针对生态环境建设问题,着力构建产业生态体系,鼓励国有企业牵头组建“三首”产品产业联盟,促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支持专业服务机构发展,提供检测认证、人才培养、运维服务等配套支持。建设“三首”产品展示体验中心和在线推广平台,促进供需各方更好无缝对接。
国企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国有企业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产学研从“松散合作”向“深度融合”转变,既要加大力度采购使用“三首”产品,也要围绕“三首”产品聚力攻关。针对“三首”产品推广应用的渐进式特点,应采取分阶段精准推进策略。一是在试点验证阶段,选择在低风险、非关键的应用场景中进行试用,通过小规模应用验证产品性能,积累运行数据和经验。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测试体系,涵盖环境模拟、极端工况测试、疲劳测试等多个维度,尽可能覆盖各种使用情景和极端条件。二是在示范推广阶段,选择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示范应用,建立应用案例库汇集和成功模式推广机制。对示范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三是在规模化应用阶段,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双轮驱动,推动“三首”产品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应用。建立产品迭代升级机制,支持研制单位根据用户反馈不断改进“三首”产品性能和属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