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字第一号”:宣告浙南游击纵队成立

时间:2025-01-09 | 来源:浙江省委党史和文献研究室 浙江学习平台

“胜字第一号”命令

这是1948年12月15日浙南地委发给泰顺县太平区的“胜字第一号”命令原件,宣告中国人民解放军浙南游击纵队成立。然而事实上,浙南游击纵队是1948年11月25日在瑞安桂峰乡板寮村正式宣布成立的。因当时敌人进扰,浙南地委紧急转移,后于同年12月15日颁发“胜字第一号”命令,向所属的各县、区委员会宣告浙南游击纵队的成立。

浙南游击纵队诞生于浙南革命武装蓬勃发展的时期,响应并迎接解放军挥师南下。1946年6月,国民党政府撕毁“双十协定”,悍然发动内战。8月22日,国民党衢州绥靖公署在泰顺成立浙闽边指挥所,进行反共反人民的武装进攻。为了粉碎国民党反动派的进攻,浙南特委及时转变斗争形式与组织形式。11月12日,郑丹甫在泰平区黄畲(今属苍南县)主持召开浙闽边干部会议,宣布恢复中共浙闽边区委员会,并决定恢复泰顺县委及所属区委。根据会议指示,同月组建泰顺武工组,由苏廷居任组长。泰顺武工组在县委领导下,由小到大逐步开展游击战争,镇压反动分子与恶霸,不断积累斗争经验。

1947年夏,全国解放战争攻守易势,人民解放军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进攻。浙南地区的游击战争也遍地开花,浙南特委决定继续扩大武装力量。7月,泰顺武工组与福鼎武工组在泰平区石岘村(今属苍南县)合并组建成浙南第三县队,队长王烈评,教导员林永中。浙南第三县队组建后连续作战,相继攻打福鼎南溪区公所、前岐警察所、金沙溪等,在泰顺境内则有福船伏击战、龟湖战斗及拔除泗溪区署、大安乡公所、洲边反动据点等战斗。

浙南第三县队队员合影

1947年10月3日至29日,浙南特委在瑞安县高楼区梅山长湾召开第八次扩大会议。11月12日,浙南特委根据此次会议通过的决议,下达《关于浙南军事机构及其人员之决定》,其中一条决定是:“为了积极准备新的斗争,浙南现有武装部队一律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浙南游击纵队’。”

1948年4月7日至5月25日,浙南特委在瑞安县高楼区牛栏坑召开第九次扩大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军队建设的决定》和《关于军队政治工作制度》两个文件。前者明确了建军的方针与军队的任务,指出,“我们的军队,是在人民斗争中产生的,同时又是在人民斗争中壮大的,是由弱小的游击队逐渐发展成正规军。”《决定》还指出,整个浙南地区的部队都属于中共浙南特委领导下的武装,定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浙南游击纵队”。

中国人民解放军浙南游击纵队序列表

这两次会议就是“胜字第一号”命令中提到的“浙南特委第四届第八、九两次扩大会议”。会议中关于建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浙南游击纵队的决议,在1948年9月27日经闽浙赣省委报经中共中央华东局批准。同年11月21日,中共浙南特委改称中国共产党浙南地方委员会(简称中共浙南地委)。2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浙南游击纵队司令部、政治部,在瑞安县桂峰乡板寮村正式宣布成立,龙跃任司令员兼政委,郑丹甫任副司令员,胡景瑊任政治部主任,张金发任参谋处主任。12月15日,浙南地委向泰顺太平区等地发布命令,宣告浙南游击纵队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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