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8年度交通运输部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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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8年度交通运输部经济系列高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交办人教函〔2018〕793号)要求,进一步严格执行评审政策、规范申报评审材料、提高2018年度交通运输部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及其档次的划分》规定的专业领域进行申报,如归属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如财会、审计人员等,严格按照国家职称评审工作要求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

参评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原则上需要参加国家经济系列中级职称考试并取得相应考试资格证书,同时要求有担任专业技术职务通知书,确因特殊情形需跨系列晋升的要报部人教司审核。

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对本系统(本单位)参评人员申报条件查工作。

二、 申报材料要求

2018年起申报人员需增加填报《专业技术资格业绩认定表》,以重点考察其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提高职称评审的质量和水平。

(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015版)》(一式2份);

2.《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任现职以来的业务自传不少于3000字,个人简介、标点不计算);

3.《专业技术资格业绩认定表》(1份);

4.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申报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各1份);

5.本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通知复印件(如有行政职务任职通知一同提交,由申报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1份);

6.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期间每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由申报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

7.需答辩者,应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登记表》(1份);

8.破格申报者,应由推荐单位出具破格专题报告(1份);

9.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论著(论文不超过3篇,著作不超过2本,著作可只复印封面和目录,但以此为破格依据者,应提供原件,申报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10.如获得专业技术成果奖励或荣誉称号,应提供有关证书的复印件(获集体奖的排名或角色等相关证明),申报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

11.近期免冠2寸相片1张。

以上申报材料按照顺序填写清单,并贴在个人申报材料袋封面上,所有的复印件、影印件、证明材料均须经一级推荐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

(二)有以下情况的参评人员,须另外提供相关材料

1.跨系列评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要求从事申报经济系列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 如财会、审计专业相近的人员转岗从事经济专业技术工作的,可将之前履职经历视同从事经济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累计计算,同时出具本单位人事部门任职通知进行佐证。其他申报材料同上。

2.符合破格评审条件的申报者,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撰写的破格专题报告。报告对照有关文件破格评审条款,逐条写清对应的业绩,并明确是否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结论,并加盖公章。

3.跨系列评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符合破格评审条件的申报者答辩人员,要严格执行《交通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厅人劳字[2006]135号)答辩程序及要求,提交的申报材料中除应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登记表》外,要将答辩会全程原始纪录的资料作为附件材料。

(三)推荐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部属一级单位、中央一级企业)综合推荐报告(1份);

2.《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1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简表》(2015版)(一式30份);

4.非部属单位(不包括中央企业)委托评审,需有省部级人事(职改)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并报部批准;

5.部属事业单位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及聘用情况说明(1份);

6.所有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均需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和担任中级经济技术职务以来主要业绩等内容,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单位(部属一级单位、中央一级企业)需提供公示情况及在相关网站公示截图(各1份)。

上述推荐材料须加盖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公章,并装入一个贴有(或印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初审报送材料”的文件袋。同时通过U盘或光盘报送材料的电子版。逐级报送评审材料,须由一级推荐单位人事(职改)部门专人负责,不得委托他人报送,杜绝参评人员直接递交。

(四)材料规格及审核要求

1.申报评审材料均一律使用A4纸,其中《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简表》限用1张A4纸双面打印;

2.单位人事部门对参评人员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应认真审核,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并由审核人签名确认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8页由参评人员据实填写,并签名认可;9-11页及其他表格,均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负责填写或组织填报;

4.评审表格所填内容应规范、完整、准确,不可另用纸张粘贴;表格之间、表格与复印件之间须对应一致;应签名的,不得盖人名章、手签印或打印;应盖公章的,不得错盖或漏盖印章(不可复印),否则视同无效材料,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宜

1.各单位报送申报评审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8月31日,评审工作时间拟于10月进行。

2.推荐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国家和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审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申报评审材料不得报送。

有关评审政策要求、申报评审材料使用的表格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http://www.mot.gov.cn/)网站“人事教育司”网页http://zizhan.mot.gov.cn/sj/renshijys/) “资料下载”栏目和“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网”www.cacem.cc)进行查询和下载。评审工作结束后,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在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时返还推荐单位归档,其他申报材料无特殊注明均不退回。

四、联系方式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甲240号7层(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院内)

编:100029

联系人: 骋        箱:626356715@qq.com

电话及传真:010-64956759    

附件: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报送材料清单

2.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015版)

4.专业技术资格业绩认定表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简表(2015版)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登记表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盖章)

20186月8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人教司;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 2018年6月8日印发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里504号A座一层

邮编:100011

秘书处:010-64956759/64958082

传真:010-64956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