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17年度会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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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企协字〔2017〕16号
各会员单位:
在过去的一年里,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以简称:中交企协)的各项工作得到全体会员单位的热情关心和鼎力支持,对此我们表示诚挚的谢意!
根据协会《章程》和《会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度会费缴纳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根据会员组成,分别执行以下年度会费标准及缴纳范围:副会长单位20000元;常务理事单位8000元;理事单位5000元;企业团体会员2000元;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会员对应企业团体会员2000元;中交企协团体会员的地方交通企协、社会团体1000元;个人会员每年100 元。
二、缴费时间
请各会员单位按照上述标准于2017年10月31日前将会费汇至中交企协帐户。收款帐户如下:
银行户名: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樱花支行
银行帐号:11001045400053003956
三、相关要求
1.缴纳会费是会员单位应履行的义务,也是协会服务会员,开展工作的物质基础。希望各会员单位接此通知后,参照其标准及时缴纳会费,以保证协会各项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2.各会员单位2017年度会费按照标准汇款后,请将银行回执单、注明单位名称、通讯地址及联系人等传真至我会,以便将民政部印制的会费收据及时准确的邮递给你们。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骋、范卉良、刘北北
电 话:010-64958082、58950878;传真:010-64956759;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甲240号7楼。
特此通知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盖章)
2017年5月20日
详细内容请查看附件
主 题 词:缴纳 会费 通知
抄 送:交通运输部政研室、社团党委 ,协会各分支机构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 2017年5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