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进华理事长:促进自动驾驶创新发展,保障交通运输服务安全
时间:2023-12-08 | 来源:中国交通报
发展自动驾驶技术是践行“人享其行,物畅其流”美好愿景的重要举措,是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内容。当前自动驾驶正处于从测试示范向商业化应用演进的关键时期。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首次从国家政策层面明确智能网联汽车可以用于运输经营活动,将加快推动我国自动驾驶技术的商业化应用。
一、政策支持,推动自动驾驶技术创新发展
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关于促进道路交通自动驾驶技术发展和应用的指导意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以及《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实施指南(试行)》等政策文件,发布《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以及系列技术标准,加快推动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创新和产业应用。相关政策的实施有效促进了自动驾驶技术应用。
自动驾驶相关产业和市场规模呈快速增长态势,自动驾驶技术由测试示范稳步迈向商业化应用。目前全国已建设17个国家级测试示范区、7个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16个“双智”试点城市,累计开放测试道路超22000公里,累计测试里程超7000万公里。北京、上海、武汉、广州、深圳、苏州等多城市发布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管理细则,支持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化道路测试和商业化探索。场景级自动驾驶解决方案加速成熟,部分自动驾驶产品达到量产应用条件,并已在城市出行、货运物流等交通运输服务场景实现了一定规模的应用。现有的全国自动驾驶城市公交车辆已超过200辆,自动驾驶出租汽车数量超过1500辆,自动驾驶货车的规模约为1000辆。
交通运输部本次发布的《指南》,坚持安全第一、守正创新、包容开放、有序推进的原则,从应用场景、自动驾驶运输经营者、运输车辆、人员配备、安全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全面的管理要求,规范自动驾驶汽车在运输服务领域的应用,进一步引导自动驾驶技术发展。
二、安全为基,保障自动驾驶运输服务平稳落地
运输服务关乎国计民生,持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是运输服务的首要核心目标,也是自动驾驶汽车在运输服务领域推广应用的基本要求。
《指南》适应自动驾驶发展趋势,以保障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为核心,在满足相关部门对自动驾驶汽车产品准入和上路通行要求的条件下,对运输经营生产条件与资质、车辆运行动态监管与应急处置、经营监督与隐患整改、运营信息反馈等提出要求,多方位、全链条指导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
《指南》还明确提出城市客运企业、道路运输企业可与汽车生产企业组成联合体开展自动驾驶运输经营,并要求在正式运营前应明确自动驾驶运输经营者与汽车生产企业、安全员等各方权利责任义务,推动多方合力建设自动驾驶汽车在运输服务领域的基础安全能力,也为促进自动驾驶汽车产业生态优化增添了助力。
三、分类施策,规范多场景自动驾驶商业化应用
自动驾驶汽车应用于多种运输服务应用场景,不同场景下设计运行条件不同、安全风险存在差异、风险等级要求不一。为进一步保障安全,《指南》分类别、分场景、分等级规范自动驾驶汽车在运输服务领域的应用,明确自动驾驶汽车在不同类型运输经营活动中的适用场景条件和人员配备要求等(见下表),指导各类运输服务经营活动开展自动驾驶应用,切实保障自动驾驶运输服务安全,推动汽车自动驾驶商业化应用健康有序发展。
《指南》关于自动驾驶汽车运输服务分场景应用条件。
四、多部门协同,推动自动驾驶汽车运输服务高质量发展
自动驾驶应用涉及工信、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多部门管理,行业急需建立有效的跨部门协同机制。近日《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实施指南(试行)》与《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的相继出台,为自动驾驶汽车政策法规的跨部门协同树立了良好的典范。
《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实施指南(试行)》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指导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在车辆运行所在城市限定区域内有序开展试点工作。《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由交通运输部发布,进一步规范了使用自动驾驶汽车从事城市公共汽电客运、出租汽车客运、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相关工作。两部《指南》的相继出台,在发布时间节点、管理边界、规范内容等方面都实现了相互支撑和呼应,向行业传达了强烈的跨部门协同的信号,为未来协同推动自动驾驶政策法规提供了参考。
本文作者为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理事长、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执行主任 张进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