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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05 | 来源:求是、河北交投发布、广东交通集团、甘肃人大客户端、中国交通新闻网等
【广东】双向六改十!广东又一高速即将“大变身”→
近日,京港澳高速公路粤境清远佛冈至广州太和段改扩建工程控制性工程TJ1标旦架哨隧道左线韶关端顺利进洞施工,标志着隧道主体工程建设正式拉开序幕。
▲项目举办旦架哨隧道进洞仪式
既有的旦架哨隧道现状为近距离分离式六车道高速公路隧道,左线长735米、右线长785米,之间相距70米。
在改扩建设计阶段,项目多次勘察沿线地形条件及控制因素,不断优化设计方案,最终确定在隧道中间和西侧各新建一个单洞三车道隧道,其中左线长772米,右线长850米。相比常规的在两侧新建单洞的扩建方案,节约用地15000多平方。
在施工阶段,隧道采用延长套拱长度的方式实现了“零开挖”进洞施工。相比传统隧道进洞方式,旦架哨隧道左线韶关端洞口可减少开挖量约470立方。
Q、什么是“零开挖”?
“零开挖”是一种不破坏隧道开挖轮廓以外边仰坡的施工工法,开挖洞口时,不对山体进行大面积的削坡,减少对山体稳定性的干扰,最大限度保护洞口周围的树木和植被,既符合绿色公路建设理念,又提高了洞口施工安全性。
为推进实体工程建设,项目正全力加快先行用地交地,加大人员和设备投入,掀起百日攻坚大干热潮。目前,项目累计完成桥梁桩基32根、隧道管棚2016米、土石方开挖25000立方、软基就地固化6500立方。
▲旦架哨隧道左线韶关端洞口正在开挖
京港澳高速公路粤境清远佛冈至广州太和段改扩建工程
该工程是广东省“十四五”重点建设项目,项目路线起于清远市佛冈县石角镇的佛冈互通,止于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的太和枢纽互通,全长72.6公里,由双向六车道改扩建为双向十车道,预计2027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项目建成通车后,将有效缓解交通压力,优化人民群众通行条件,对推动广清一体化发展和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均具有重要意义。
【河北】河北交投智能科技公司将挂牌上市
近日,河北交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来的《关于同意河北交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函》(股转函[2023] 3194号),同意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成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交投”)旗下第一家进军资本市场的企业。
2023年以来,公司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委、省政府、河北省国资委关于推进国企改革及挂牌上市工作重要部署。在河北交投的坚强领导下,公司加强组织调度,抽调精干人员,紧盯工作进度,紧密协调相关部门,紧抓重点环节,采取日总结、周调度工作机制,确保工作高效扎实推进。
下一步,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快向辖区证监局报备和接受业务系统培训等相关后续工作。
【河南】安罗高速黄河特大桥首根斜拉索成功挂设
12月4日,安罗高速公路黄河特大桥主桥南塔首根斜拉索成功挂设,黄河特大桥全面转入主桥钢梁悬拼施工。
“黄河特大桥主桥为双塔双索面组合梁斜拉桥,全桥共 4×23 对环氧涂层预应力钢绞线拉索,梁端为拉索固定端,采用钢锚箱锚固形式,塔端为拉索张拉端,采用钢锚梁锚固形式。斜拉索单根最长 283.8米、最重约 34.06吨。此次安装的南塔Z01#斜拉索采用15.2—55型号,长度约78米,重约4.7吨。”中交二公局黄河高速2标副经理汤剑辉介绍。
此次挂索施工,项目详细分析研究斜拉索的挂设工艺,模拟施工过程中各种工况,确定了最佳的斜拉索牵引组合方式,成功实现从展索、塔端牵引挂索、梁端牵引挂索等工序无缝衔接,顺利完成首根斜拉索挂设,主梁施工取得阶段性突破,为主桥早日合龙奠定基础。
安罗高速公路黄河特大桥是国高网京武高速的控制性工程,也是黄河上最长的公路桥梁。目前,该控制性工程主塔已于今年8 月封顶,南北副桥钢梁顶推施工已过半,主体工程总体已超过60%。黄河特大桥预计将于2024年3月完成副桥钢梁顶推、2024年年底实现主桥合龙,预计2025年建成通车。
“今年是项目主体工程大干攻坚的关键之年,我们将年度计划分解到季、月、周,同时开展劳动竞赛、始终保持大干快上良好局面,今年已完成投资21.31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1.49%,已经超额完成年度21亿元投资任务。冬季以来,我们还制定了冬期各项施工方案和保障措施,在超额完成年度投资任务的基础上,再加大力度,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建设再提速、投资再提升,打造品质工程,为全省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河南省黄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经理董德全表示。
【湖南】中车株机:跑出“中国速度”
中车株机:跑出“中国速度”
在青藏高原,“复兴号”动车组如绿色的长龙,以时速160公里攀爬上“世界屋脊”;在地中海沿岸,中国制造的时速120公里等级全自动无人驾驶地铁,穿梭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新机场线……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简称“中车株机”)生产的列车飞驰神州大地、纵横五洲四海,彰显中国装备制造的力量。
“自主创新是企业的生命,是企业爬坡过坎、发展壮大的根本。”3年前的秋天,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深刻指出,要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勉励湖南“着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内陆地区改革开放的高地”。扎根三湘大地的中车株机,牢记总书记殷殷嘱托,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打造电力机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动车组、磁悬浮列车、工程车多产品平台和轨道交通系统解决方案,在装备制造高质量发展之路上跑出“中国速度”。
(高原“复兴号”驰骋拉林铁路)
“2020年,在国铁集团统筹下,我们受命牵头研发,要让‘复兴号’开上青藏高原。当列车第一次在拉林铁路上组装完毕准备启动时,大家突然发现,列车也像人一样出现了‘高原反应’。”当时参与项目攻关的中车首席技术专家、中车株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彭新平,讲起送动车组爬上“世界屋脊”的难忘经历,“研发团队突破生理极限,在雪域高原上坚持三班倒,仅问题清单就列了上千份,再逐项排除疑难。”针对高海拔、大坡道、低温度等环境特点,团队创造性制定和实施解决方案,首创“内燃+电力”模式双源牵引集成、监测智能网与控制网双网并行、一体化不间断自动供氧等技术,最终让动车组克服了车内供氧、车厢抗压力冲击、车窗防紫外线照射、动力系统自动除冰等难题。如今,“复兴号”列车已经在高原天路安全运营近200万公里,运送旅客超过200万人次。
(凤凰磁浮列车)
近年来,从大众熟知的动车组、地铁、轻轨、磁悬浮列车,到满足不同专业需求的客货运电力机车、调车机车,中车株机陆续推出了100多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我们时刻提醒自己,关键核心技术必须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中车株机党委书记、董事长傅成骏向记者介绍,中车株机1万多名员工中,超过四分之一从事研发工作,“如果跟随国外的技术路线,我们没有竞争优势,必须在技术创新上发力。关键技术突破常有一通百通的效果,突破一个,撬动一批”。目前,中车株机有1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3个国家级实验室,掌握系统集成、交流传动、磁悬浮等多项前沿技术。
(墨西哥城地铁1号线新造列车)
胶轮地铁具有爬坡能力强、行驶噪声低、加减速性能优等特点,能够适应复杂地形的运行条件。国内没有技术参考,中车株机的年轻技术人员潜心钻研,夜以继日开展攻关,实现了胶轮与钢轨结合,突破了胶轮钢轨制式关键车辆控制技术,搭建了我国首个胶轮地铁技术平台。2023年10月底,中车株机承建的墨西哥城地铁1号线整体现代化改造项目开通运营,中国企业自主研发的胶轮地铁首次服务海外。
(德国DB汉堡混合动力调车机车)
不再跟跑,而是并驾齐驱,甚至领跑世界,中车株机在德国、奥地利、土耳其等地设立了海外研发机构,实现从技术引进到产品与技术输出的跨越。出口马来西亚的ETS动车组,创造世界米轨动车组最高速;出口德国的调车机车,采用领先的混合动力技术,实现能量循环利用,与传统机车相比节能超过30%……目前,中车株机的海外“朋友圈”已经扩大到51个国家和地区。
(伊斯坦布尔新机场线地铁列车)
“我们仅用6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伊斯坦布尔新机场线首列地铁列车生产,这速度在世界上是遥遥领先的。今年1月,这趟地铁开始载客运营。项目为当地提供了200多个就业岗位,其中土耳其员工占比超过80%,实现了从人才培养到产业发展多领域国际合作。”中车株机土耳其公司总经理李阳阳讲述自己在伊斯坦布尔的工作和生活,感慨道,“中车株机正在用领先的中国技术、中国标准推动共同繁荣。”
(中车株机鸟瞰图)
今天,中国列车通过一次次跨国之旅不断传递中国温暖,悠扬的汽笛声在“一带一路”上谱写和美乐章。以中车株机为中心,湖南株洲的田心片区形成了千亿轨道交通装备产业集群,被誉为世界轨道交通“梦工厂”——在大约5公里范围内,能够实现80%以上轨道交通装备产品配套;用“一杯咖啡的时间”,就可以找到生产动车组所需的上万个零部件的配套生产企业。在这里,中国制造正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正向中国质量跃升、中国产品正向中国品牌腾飞。
记者手记:
“使我国成为现代装备制造大国和强国”,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谋划深远,指出“要把装备制造业作为重要产业,加大投入和研发力度,奋力抢占世界制高点、掌控技术话语权”。中车株机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坚持科技自主创新,抓牢关键核心技术,全力以赴做强做优制造业,不断创造更快更稳的“中国速度”。
【甘肃】《甘肃省公路条例》三审出台
“交通是每天都扑面而来的民生,而公路是最大的承载体,公路畅则交通旺,交通旺则民生兴。”11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甘肃省公路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时,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利用、经营、管理及其相关活动无不表达着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文明程度。条例的出台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1、《条例》出台过程
历经2022年11月22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初审,2023年9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二审,2023年11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审议。11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甘肃省公路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08年5月29日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2011年5月31日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18年9月21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2012年9月28日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甘肃省农村公路条例》;2016年11月24日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甘肃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2、《条例》出台背景及意义
01初审时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条例草案根据有关上位法和国家政策,在充分吸收我省原有四部法规重点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新时期工作要求和我省公路工作实际,对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利用、收费、管理等问题进行了重点规范,并从农村公路管理、“路衍经济”发展、超限运输许可权限下放、政府收费公路服务区经营模式授权,以及公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等方面进行了制度创新。
02第二次审议时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该法规是在整合我省公路管理四部地方性法规基础上重新制定的一部综合性法规,所规范内容涉及公路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对促进我省公路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议再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常委会三审。同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后,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认真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文本印发省直有关单位和部分市州人大常委会、常委会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之后,根据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会同省交通运输厅再次进行了研究修改。11月17日,省十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对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审议,修改完善后提出《甘肃省公路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
03第三次审议时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这是近年来我省唯一经过三审的法规,也是四部法规合并修改的一部法规。在过去高速公路管理、路政管理、农村公路管理、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法规的基础上,综合制定我省公路条例,法规数量减少,质量明显提高。一部条例条款虽然不多,但内容涵盖了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利用、管理、经营、保障全过程的事项,可谓一部法规在手,公路事项尽在其中,这是我省地方立法实践的一大进步。这部条例和相关交通安全运输条例一起,将成为推动我省公路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法规。
3、《条例》主要内容
条例共九章八十一条。分别为: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公路规划、第三章公路建设、第四章公路养护、第五章公路利用和管理、第六章收费公路、第七章保障和监督、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
01围绕条例贯彻实施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加大宣传力度,综合运用“报、网、端、微”等融媒体平台,开展解读阐释,营造良好氛围,推动法规深入人心、落地落实。完善配套制度,按照“成龙配套”原则,进一步健全相关配套法规和制度机制,确保涉及公路的各项工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强监督检查,条例实施后,适时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持续跟踪问效,确保法治成色、实施成效。
02关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的筹措作出了较为具体的规定,但鉴于我省各地财政状况不同,为便于因地制宜地统筹安排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建议作出原则规范即可。法制委员会根据这一建议,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有关条款予以合并,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
03关于超限运输治理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超限运输对公路的损坏极为严重,不仅缩短了公路使用寿命,而且极大地增加了公路养护、维护成本,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因素,建议结合超限运输治理工作实际,补充完善有关调整优化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布局、健全完善路警联合执法协作机制、运用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的内容。法制委员会根据这一建议,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有关条款修改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公路网发展变化等情况调整优化国道省道干线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布局,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按照规定对超限车辆加强现场检查,并采取固定检测、流动检测、不停车技术检测等方式,对货物运输车辆进行超限检测。对在现场超限检查、检测中发现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同时,删除了有关利用移动检测设备开展流动检测的规定。
4、关于高速公路特别规定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对高速公路通行要求、超限治理、收费管理等作了规定,但有关车辆行驶速度的规定过于原则,建议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进一步予以明确。法制委员会根据这一建议,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有关内容分两条进行表述,并增加一款,作为该条第二款,即:“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最低时速不得低于六十公里。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的安全距离和限速要求等,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5、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运输安全
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进一步补充完善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运输安全方面的内容。法制委员会认为,鉴于国家和本省的法律法规对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运输安全都有较为详尽的专门规范,因此,在公路利用和管理一章中,增加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运输安全中的职责,并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作出指引性规定。
6、关于车辆通行费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有关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批准程序、收费期限以及减免等规定,在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部委规章中已有明确规范,建议本着非必要不重复原则,对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及程序等作出指引性规定,删去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中关于车辆通行费减免的具体规定。法制委员会根据这一建议,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有关内容修改为:“在高速公路等收费公路上通行的车辆,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交纳车辆通行费。收费公路可以根据不同路段、时段、车型等,实行差异化收费。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批准程序、收费期限和监督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以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删去了有关减免车辆通行费的相关规定。
7、关于法律责任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依据上位法,补充完善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以及其他履行公路保护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发现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毁损的,未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法制委员会根据这一建议,在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中增加一项,即“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毁损的”。
此外,为了确保本条例有效实施,在附则中增加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的授权规定,并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对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部分文字表述进行了修改,对条款顺序作了相应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