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路行业2022年年度和2023年定期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

时间:2023-01-18 | 来源:交通运输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部救助打捞局,部无线电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部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科技司、海事局:

部组织制定了公路水路行业2022年年度和2023年定期统计调查制度,经国家统计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统计调查制度的布置和培训工作,确保制度顺利实施,及时按有关规定共享发布相关统计数据信息。

二、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依法统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调整统计报送时间、统计范围口径、统计指标涵义、统计计算方法、统计标准等,确保统计调查制度不折不扣执行。

三、各有关单位要严把数据质量关,强化数据质量审核,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坚决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统计调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综合规划司 张皖杉,联系电话:010-65293107。

附件:公路水路行业2022年年度和2023年定期统计调查制度一览表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抄送:国家统计局办公室,部规划研究院、科学研究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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