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道路用交通产品质量管理

时间:2011-10-12 | 来源:

加强道路用交通产品质量管理

确保交通建设和运输源头质量

交通产品认证中心  申瑞君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需求带动下,交通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截至2008年底,全国公路总里程达373.02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里程接近6万公里。与此同时人们对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及交通运输服务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道路用交通产品是指专门用于公路交通建设的产品,包括道路用沥青、混凝土、标线涂料等建设用材料;公路护栏、桥梁支座、伸缩缝、标志板等交通安全设施和结构构件;沥青混凝土摊铺机、稳定土拌合机械等专用设备。道路用交通产品涉及范围广,涵盖产品种类多,作为交通基础建设的源头,对交通行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输的发展影响重大。如何加强和改进交通产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保证交通建设和运输的安全,提高交通服务内涵和质量,使交通发展适应新时期的要求,是交通行业面临的重要任务。

一、 道路用交通产品质量主要管理方式

(一) 生产许可证制度

生产许可证制度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是政府部门运用行政审批的手段,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影响国计民生、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等重要工业产品实施的强制性管理。作为产品质量监管制度,在促进企业完善内部管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及相关政策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已经走过了25年的历程。1983年,国务院在向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对全国重要工业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1984年4月7日,国务院发布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开始在全国对重要的工业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作为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的一个重要手段和产品质量市场准入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提高我国产品质量,保证食品安全、公共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生产安全、劳动安全、金融和通信安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国务院于2005年6月29日第9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温家宝总理于2005年7月9日签署国务院第440号令发布了该条例,并决定自200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一件大事,是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国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全面提升我国产品质量安全的总体水平,适应新世纪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2.公路桥梁支座审查及发证情况

交通行业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只有四类:公路桥梁支座、机动车制动液、救生衣和港口起重设备。

公路桥梁支座是桥梁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关系到桥梁结构的寿命、稳定性等许多因素,也对桥面行车平顺性、安全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公路建设特别是高等级公路建设规模加大,桥梁结构形式多样化,桥梁支座的需求也随之增加。公路桥梁支座虽然构件小,费用低,但对交通建设质量影响重大。某工程由于支座质量不合格,影响了桥梁的正常使用。为了确保安全,建设单位不得不对完工不久的桥梁支座全部进行了更换。全桥80个支座更换费用高达100余万元,远远高于支座本身的价值,如果更换不及时造成的损失将更难以估计。不合格桥梁支座产品应用在公路桥梁上,不仅直接影响了桥梁结构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而且也给公路养护部门增加了养护负担,甚至对公路的正常通行造成影响。

作为道路用重要交通产品的公路桥梁支座,目前通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进行监督管理。截至2009年底,已经取得公路桥梁支座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共109家。

在实施许可证管理之后,公路桥梁支座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在对公路桥梁支座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之前,合格率只有60%,2004年对公路桥梁支座进行了专项检查,合格率达89.9%,说明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对产品质量的控制还是十分有效的。

尽管如此,桥梁支座生产许可证管理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

一些企业获证之后,放松了质量管理,在批量生产时不能保证合格率。还有些企业不是以提高技术工艺水平和效率等科技手段来提高质量增加利润,而是采取偷工减料的办法实现生产。因此,生产许可证制度虽然作为质量控制的重要措施,仍然需要各个环节共同协调工作,才有可能彻底保证产品质量。

(二) 行业质量监督抽查制度

1.行业质量监督抽查及相关政策

监督抽查是行业对产品进行监督并宏观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和主要方式,是行业对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考核,是对企业能否稳定、持续地生产合格产品的检查,同时也是代表用户和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一次验证。监督抽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增强企业质量意识,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并为加强宏观管理提供真实的产品质量信息,同时,通过公布抽查结果,为广大用户和消费者选购安全、合格产品,提供有益的参考。

为了加强交通产品的质量监督,促使企业贯彻执行产品标准,1988年1月30日,根据国务院《工业产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与《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及有关法规,我部发布了《交通部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试行办法》,明确在交通行业内建立交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抽查依据交通产品的国家标准、部颁(专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内控标准,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的重要性能和安全指标,并公布抽查结果。抽查结果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要检查存在的问题,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使用了不合格产品的建设单位,要对不合格的产品进行及时清理,提前采取补救措施,并由各省(市)交通厅(局)将整改情况报部。监督抽查作为政府部门进行道路用交通产品质量管理和宏观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对规范企业生产,净化交通产品市场,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2.几种道路用交通产品行业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道路用沥青

道路用沥青是沥青路面的主要原材料,因沥青路面具有良好的行车舒适性、建设速度快、易于养护维修等特点,被广泛应用于公路建设中。

2004年至2007年部连续四年对道路用沥青产品进行了行业质量监督抽查,抽查涉及的企业达95家次,抽样样品达130余个, 2004至2007年的抽样合格率分别为87.5%、86%、75%、94%。

沥青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产品质量不稳定,路用性能差;沥青销售不规范。一些销售商在签订销售合同后转卖其他公司的产品,即提供所谓的“贴牌产品”,有些“贴牌产品”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质量水平。

★高速公路波形梁钢护栏

高速公路车辆密度大,行车速度快,护栏作为必须设置的安全设施的组成部分,可以防止失控车辆越出路外,对保证交通安全起着重要作用。

我部连续七次组织对高速公路波形梁钢护栏产品进行了行业质量监督抽查。抽查结果汇总如下:

高速公路波形梁钢护栏行业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合格率)

年份

波形梁

圆立柱

防阻块

拼接螺栓

2001

69.4%

67.9%

77.1%

2002

67.2%

91.4%

39.7%

37.1%

2004

47.2%

71.1%

--

26.4%

2005

79.2%

65.1%

77.1%

19.5%

2006

71.6%

63.8%

72.5%

37.4%

2007

68.1%

65.6%

61.3%

60.7%

2008

76.3%

77.5%

62.5%

38.9%


从抽查结果看,护栏产品总体质量和管理状况不容乐观,究其原因,主要归纳为以下问题:

1) 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以低标准材料代替标准规定的材料现象严重。

2)生产技术不成熟,质量不稳定。

3) 产品管理不严格。如有的生产企业不能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有的施工单位对进场的批产品不进行验收检查;有的监理单位不进行抽检,或出具假记录,对监督工作敷衍了事,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道路用标线涂料

道路用标线涂料,属于道路用交通标志产品,对于指引车辆正确地汇合和分流至合适的车道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道路用标线涂料主要划设于道路面层,经受日晒雨淋,风雪冰冻,遭受车辆的冲击磨损。随着高等级公路的发展,交通流量不断增大,对标线涂料的质量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标线涂料的质量直接关系到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因此其质量不容忽视。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有200余家生产道路用标线涂料的厂家,主要分布在华北、华东、华南地区,西北地区相对较少。多数企业规模小,设备简陋,工艺低下,产品质量良莠不齐。2004年至2007年对道路用标线涂料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其结果见下表:

标线涂料抽查结果对比表

项目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样品合格率

10.1%

80%

87.3%

80.8%


从对比结果可以看出,经过2004年的行业监督抽查,企业对标线涂料的质量有了一定的重视,标线涂料产品质量明显提高,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1)耐磨性能差,产品寿命低;

2)反光性能差,影响夜间行车安全;

3)流动度、色度、抗压强度指标不合格。

究其原因,是近年来原材料价格上涨,生产成本日益提高,部分企业受利益驱动,不按产品标准、工艺、质量要求组织生产,导致产品质量下降。

通过以上抽查结果比较可以看出,部组织的监督抽查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抽查合格率显示出逐年提高的趋势。越来越多的质监站、建设单位将在行业质量监督抽查中不合格企业列入了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上的企业和产品质量更加严格把关,定期抽取样品进行检测,还有的省份在招投标时直接拒绝黑名单上的企业进入本省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使这些企业产品销售收到直接影响。

二、加强道路用交通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思路和建议

(一)提高产品质量意识

交通产品被广泛应用于公路建设当中,其质量对公路建设质量影响深远。在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努力下,通过激烈的市场竞争,交通产品质量的总体水平得到了提高。但是目前交通产品的质量状况,与飞速发展的交通建设要求还有差距,产品质量不稳定,抽查合格率低,优难胜,劣不汰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交通建设单位、交通产品生产企业必须进一步提高质量意识。

(二)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要以提高交通产品质量为中心,建立“政府监督、业主稽查、承包人负责、监理普查、企业保证”的质量监督保证体系。政府部门作为交通产品质量主管部门,履行协调、指导、监督职责;业主作为交通建设工程的责任人,对包括交通产品质量在内的工程质量负责;承包人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交通产品的保管、装配和施工等工作;监理单位对交通产品的监督管理贯穿工程实施的全过程,既要把产品的准入关,还要对合格的交通产品的正确使用做好监督工作;企业作为交通产品质量的责任主体,是保证交通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通过层层把关,实现对交通产品的质量控制。

(三)完善质量管理制度

目前交通产品的采购基本采用两种方式,一是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二是由管理单位统一招标。施工单位自行采购,难免出现交通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以次充好,好坏混淆的问题。在交通产品招投标中,低价中标引发的质量问题和矛盾相当严重。为了保证交通产品质量,防止在采购过程中的不良行为,应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招投标机制,对低价中标进行合理限制,遵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使交通产品的采购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合理化的轨道。

继续加强和完善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定期在有关政府网站公布获证企业名单,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二是加大许可证监督工作的力度,对获证之后的企业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水平;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加强对“贴牌产品”的处理力度,坚决杜绝无证企业的无证产品及假冒产品进入交通建设市场领域;四是加大对检测机构的监督力度,确保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和检测质量。

行业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建设单位、生产企业的肯定,作为交通产品质量管理的有效手段和措施,应继续加强行业监督抽查力度,一是要突出监督抽查工作的重点,二是要加强对检测机构的管理,三是要加大监督抽查工作的力度,四是要积极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监督抽查结果影响力度。

(四)建立交通产品认证制度

产品认证制度是一种先进的国际通行的第三方产品质量评价制度,也是国家和政府积极推行的产品质量管理手段,认证行为对于促进企业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保证产品质量、增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改革开放以来,国务院高度重视认证认可事业,积极引导,大力推行。由于认证制度与生产许可证制度和质量监督抽查制度相比,能够更好地与国际接轨,在中国日益走向世界的今天,在交通行业内实施产品认证既是当务之急,也是大势所趋。

对于交通产品实施认证,是依据产品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要求,经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来证明产品符合相应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交通产品的认证通过“型式试验、质量体系评定、工厂生产条件检查、获证后监督”四个过程,完成对产品全过程的审查监督,对产品生产的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

在交通部的支持和协调下,交通产品认证中心于2006年10月26日正式挂牌成立。迄今为止,我中心已经开展并完成了道路用沥青、预应力混凝土锚具、土工合成材料、汽车喷烤漆房、筑路机械等九种产品的认证工作,共发出61张产品认证证书。

(五)明确交通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市场准入是政府主管部门对道路用交通产品进行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规范交通产品市场的有效途径。

目前我部尚未明确道路用交通产品市场的准入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无法对道路用交通劣质产品进入交通建设市场进行控制。因此尽快建立和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平竞争机制,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保证公平竞争,规范交通产品市场经济秩序十分必要。

结合我部交通产品管理的实际情况,确立目前国家实施的生产许可证制度和交通产品认证制度作为交通产品的准入条件,只有取得了生产许可证和经过认证的交通产品才能进入交通建设市场。此外,还应逐步对涉及交通基本建设和运输安全的重点交通产品逐步实施行业内产品强制性认证。实行产品强制性认证的重点交通产品,必须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并加施强制性认证标志后,方可进入交通基本建设和运输市场。把住交通产品市场准入关,就能将不合格的产品拒于“门”外,净化市场,从源头上确保进入交通行业的产品质量。

(六)加强交通产品各环节质量控制

交通产品始于生产企业,成于装配施工,其间经历生产、检测、保管、装配和使用等多个环节,只有加强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才能为交通建设工程的质量提供可靠的保障。


道路用交通产品的质量状况,对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影响深远,劣质的产品不仅直接影响建设工程质量,拖延工程进度,还为今后的使用埋下安全隐患,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极坏的社会影响。因此,把好道路用交通产品的质量关,是保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必须加强道路用交通产品质量管理,健全监管体系,做好道路用交通产品的生产、检验、采购、使用等各个环节的质量监督工作,推动交通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跃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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