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发出海事界“中国声音”
时间:2016-07-15 | 来源:中国水运报
近日从国际海事组织(IMO)官方传来消息,宁波海事局起草修订的《关于在全球范围内实施船舶能效PSC检查导则的建议》提案,已正式列入国际海事组织综合履约分委会第三次会议的议题,这是中国海事在国际海事中取得的又一次进步。据了解,该项提案主张将已在亚太地区港口国范围内平顺运行的《船舶能效规则PSC检查导则》(以下简称《导则》)以修正案的形式加入到《2009年MARPOL73/78公约附则VI港口国监督导则》(MEPC.181(59)决议),使《导则》成为全球港口国监督在能效规则方面的唯一技术标准。提案以中国联合韩国、俄罗斯、东京备忘录的形式提交,并将于今年7月在伦敦举行的国际海事组织综合履约分委会(III)第三次会议中的第五项议题进行讨论。宁波海事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导则》是首个由我国主导制定的港口国监督(PSC)检查国际技术标准,宁波海事局MARPOL履约立约团队承担了《导则》的起草、修订、调研、征求意见、东京备忘录区域内推广实施等大量工作,引起国内外业界的广泛关注,赢得东京备忘录、利雅得备忘录多个成员国的大力支持。东京备忘录组织秘书处已于2015年3月15日,以港口国检查官通告的形式向各成员国发布《导则》,使《导则》在亚太地区正式运行。《导则》在亚太地区的运行,有力维护了我国的国家及行业权益,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以往被其他国家“牵着鼻子走”的局面,标志着我国在国际标准“制定者”的道路上迈进了一大步。据了解,《导则》若能在全球范围内实施,将有助于统一船舶能效国际标准,进一步减少船舶航行造成的大气污染,同时,也将避免发达国家在技术层面形成壁垒,对维护我国造船业和航运业利益意义深远。下一步,宁波海事局将继续发挥港口国监督专业优势,通过课题研究、提案撰写、外事交流等方式,在国际海事事务中发出更多的“中国声音”,进一步增强我国在国际海事业界的话语权和影响力,维护国家和行业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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