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产品生产企业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工作通知

时间:2013-06-28 | 来源: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路桥配套产品工作委员会

关于在交通产品生产企业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

通 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商秩字[2009]7号)及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关于在交通运输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中交企字[2010]25号)的要求,经中交企协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委员会批复《关于在交通产品生产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工作的批复》(中交企字[2011] 9号)批准与授权,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路桥配套产品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路桥工委”)理事长办公会研究决定,2013年继续在会员企业范围内开展信用评价宣传、推广工作。

一、开展企业信用评价的意义

1、信用评价是树立企业形象的有效途径。企业信用评价对于企业塑造信用品牌,降低交易成本,提升信用形象,创建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信用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2、信用评价是企业赢取市场的通行证。信用评价是获得政府扶持以及企业商务往来、招商、投资、信用担保、融资的通行证。

3、信用评价是企业综合竞争力的证明。信用状况是衡量企业履约能力、投标信誉的主要因素,通过信用评价可为企业综合竞争力提供最有力的证明。

4、信用评价是强化企业管理和防范风险的必要手段。通过客观评价,企业可以发现自身的不足和存在的隐患,从而改善经营管理和加强风险防范。

5、信用评价是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组织间接调控市场的强有力的手段。信用评价是提高资本市场效率的一种有效手段。在世界许多国家,信用等级都是很重要的一个监管指标。

6、信用评价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设社会主义信用体系,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

7、开展行业信用建设是路桥工委的职责所在。培养路桥配套产品生产企业的诚信意识,进一步开展行业信用建设,是中交企协路桥工委二届一次理事会确立的工作重点之一,有利于提高行业自律水平、规范行业竞争秩序、维护行业正当权益、促进路桥配套产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企业信用评价推广方式

鉴于企业信用评价对产业发展意义重大,经理事长办公会研究,将在全国范围内大力宣传和推广企业信用管理:

1、按照《交通产品生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严格评审,使信用优良企业脱颖而出。

2、通过知名行业报刊及行业门户网站大力宣传推广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公示信用企业,扩大企业信用在企业招投标等商业行为中的影响力和采信度。

3、以路桥工委红头文件形式向业主单位、建设单位、认证机构、产品研发推广单位推荐信用企业。

三、企业信用评价开展方式

1、参评企业

凡是中交企协路桥工委会员企业均可在自愿原则基础上,按照《交通产品生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申请参评(附件2)。

2、评审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参评企业,请填写《交通产品生产企业信用评价申请表》(见附件3)并加盖公章,于2013年7月10日前传真至路桥工委。路桥工委将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评价企业名单,并出具《受理通知》。

2)、按照统一格式,组织企业填报申报资料。

①、接收到《受理通知》的企业,认真阅读信用评价《承诺书》,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承诺书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②、组织申报企业培训班,辅导企业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填写《企业信用评价申报资料》。培训班拟于2012年7月中旬举办(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③、聘请相关专家到企业指导,制作申报材料。

④、要求申报企业务必于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到路桥工委,按照要求提供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一式两份)。

3)、严格现场审查,做好评审前的各项工作。

①、路桥工委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后,安排相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相关专家2~3人赴企业现场审查。

②、路桥工委统一于9月30日前将申报企业材料及考察结果递交第三方评价机构,并提出信用评价建议。

③、由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评测并出具评测结果。

4)、严格遵守信用评价有关纪律,维护交通运输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公正性,不向企业乱收费。按照国家财政部、民政部等相关部门对社会团体收费的规定,对自愿申请且受理评价的企业,需交纳信用评价费用30000元(详见附件1《关于在交通产品生产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工作的批复》)。

3、联系方式及其它:

单  位: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路桥配套产品工作委员会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8号中雅大厦A座12D

邮  编:100038

联系人:苏智龙13601326559

        张秋芳13661164384     刘利民15930394165

电  话:010-51915261  51915257

传  真:010-64433986  51915261

邮  箱: cacem2008@126.com

 

附件:1、《关于在交通产品生产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工作的批复》

      2、《交通产品生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3、《交通产品生产企业信用评价申请表》

 

                                     二0一三年六月十八日

 

 

 

 

主题司:交通  产品  企业  信用  评价  通知                    

报:部政法司  部科教司  社团党总支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       

发:中交企协路桥工委会员企业                                     

中交企协路桥配套产品工作委员会        2013年6月18日印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里504号A座一层

邮编:100011

秘书处:010-64956759/64958082

传真:010-64956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