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安全治理案例 ① | 基于“云哨”的ETC门架数据安全应用

时间:2026-06-23 | 来源:交通运输部

026年交通运输领域数据流通安全治理典型案例 | 基于交通安全预警云哨系统的ETC门架数据流通安全应用案例

近日,为落实《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有关工作部署,国家数据局、交通运输部、中国气象局联合印发《2026年交通运输、气象服务领域数据流通安全治理典型案例》。其中,交通运输领域数据流通安全治理典型案例聚焦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船舶调度、港口集装箱作业等典型数据流通场景,总结安全治理措施及成效,为行业持续探索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路径,有效促进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提供了可推广、可复用的实践经验。本期聚焦“基于交通安全预警云哨系统的ETC门架数据流通安全应用案例”,敬请关注。

数据流通场景和

安全治理挑战

在ETC门架数据流通场景中,面临数据跨主体流通合规难、数据全流程防护难、跨主体协同监管难等问题。湖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心(以下简称“湖南联网中心”)与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以下简称“湖南公安交管”)深化ETC门架数据协同,确定数据“最小化原则”,仅传输车辆号牌、通行时间、行驶速度等必要信息,联合构建交通安全预警云哨系统,实现高速公路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监管。

该案例场景中的业务流程为,湖南联网中心作为数据提供方,通过ETC门架、收费站及卫星定位平台采集车辆通行流水、门架经纬度、两客一危一货卫星定位数据等多源数据,在源头完成疲劳驾驶和超速行为预分析,将疑似数据按照“最小化原则”推送至DMZ安全缓冲区,再通过光纤专网加密共享至湖南交管云哨系统;湖南公安交管对疑似数据进行实时复核计算,依据执法规则触发预警提示,并将处置结果反馈系统用于模型优化。

上述场景中存在安全治理挑战,一是数据跨主体流通的安全合规依据缺乏,跨主体管理权责边界模糊;二是全链路数据安全技术防护存在局部短板,数据存在泄露风险;三是跨主体数据流通机制尚未标准化,数据流通中存在数据被篡改等风险。

安全治理措施

明权责定标准,夯实合规治理基础。针对跨主体流通安全合规和权责边界,依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开展公路运行监测数据共享共用工作的通知》(交办规划〔2024〕72号)相关要求,双方签订《数据共享与安全保密协议》,明确湖南联网中心负责数据采集源头的质量管控、最小化筛选并推送至DMZ缓冲区;湖南公安交管负责云哨系统数据存储、分析及安全防护;双方设定数据留存期限,到期自动销毁。

技术赋能实现全链路安全防护。依托完成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三级)备案及测评的云哨系统,在采集环节建立数据血缘图谱,校准门架经纬度,将漏采率控制在5%以内;在传输环节依托光纤专网实施端到端加密;在存储环节对车辆号牌、卫星定位等数据按照符合国家标准的商用密码算法加密存储;在应用环节引入权限模型,湖南公安交管下属各支队仅能访问其管辖范围内的数据;在审计环节部署日志审计系统,完整记录数据访问、预警触发等行为。

完善跨域协同机制,保障流通数据的高效处置。双方联合建立协同应急处置机制,严控数据使用权限与时效,杜绝违规复用、二次流转。压实双向安全权责,健全全流程溯源审计、应急处置与留存归档机制,明确数据安全事件上报流程与责任分工,全程保留数据使用与销毁记录,接受常态化监督,形成数据流通全生命周期安全管控闭环。

典型意义和

安全治理成效

通过“权责明确+技术赋能+标准化跨域流通”的治理模式,有效解决了数据流通中的合规、安全、跨域协同难题,实现数据合规使用、安全防护提升、执法效能提高。可有效杜绝非法访问,提升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发现率,提高超速违法行为处置效率。该案例示范价值突出,打破了交通管理与高速运营的行业数据壁垒,构建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数据安全治理模式,为全国高速公路ETC数据安全流通及交通安全智能化监管提供了实践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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