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智能网联汽车高速公路测试新规,规范L3级以上自动驾驶测试

时间:2026-05-08 | 来源: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日前,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联合发布《重庆市智能网联汽车高速公路测试管理细则(试行)》(简称《细则》),进一步补齐高阶自动驾驶高速场景测试制度短板,规范L3级及以上智能网联汽车高速道路测试全流程管理。

《细则》从严细化了测试主体、车辆、驾驶人准入门槛。其中,测试主体需配套高速专属测试评价规程、完整风险预案与安全管理制度,方案经第三方评审合格后方可申报。测试车辆覆盖乘用、商用、专用作业车型,严格区分分级里程,申请有条件自动驾驶测试的车辆(L3级车辆),同批次累计安全里程不低于2000公里、单车不少于200公里;申请高度自动驾驶及完全自动驾驶测试的车辆(L4级及以上车辆),单车累计安全里程需达10000公里,均须完成仿真模拟、封闭场地、城市道路前置测试并出具完整报告。

针对高阶自动驾驶风险防控,《细则》提出实行三阶段渐进式测试,从前后配备安全车、保留后方安全车,逐步过渡至无安全车独立测试,逐级验证车辆高速自动驾驶可靠性。同时要求测试驾驶人完成不少于20小时高速专项实操与紧急接管应急培训,全面提升突发状况处置能力,层层筑牢高速行车安全屏障。

在现场运营管理方面,《细则》明确高速测试仅允许科研定型试验,严禁开展示范运营、无人化测试等业态;车辆不得在高速现场调试设备,故障车辆统一由专业救援清障处置。

需要注意的是,智能网联汽车在高速公路开展道路测试期间发生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的,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执行。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里504号A座一层

邮编:100011

秘书处:010-64956759/64958082

传真:010-64956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