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红土守初心 汲引活水兴法治!闽西苏区红色法治文化的百年传承
时间:2026-04-20 | 来源:法治日报
龙岩,位于福建省西部,别称“闽西”。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这里是中央苏区的核心区域。这片红土圣地上,有着古田会议旧址、才溪乡调查旧址、福建省苏维埃政府旧址等红色地标,孕育了最早的红色法治机构、最早的红色法律体系、最早的红色司法程序,铸就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法治建设的红色法魂,被誉为“共和国法治摇篮”。
近年来,福建深入挖掘、整理、保护、利用闽西苏区红色法治文化资源,搭好红色法治文化阵地,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播红色法治文化,让红土法治精神焕发新活力。
闽西红土孕育法治萌芽
“闽西不偏,红土不‘土’。”这八个字,道出了早期共产党人扎根闽西干革命的深远考量。
群山环绕的闽西,看似偏居一隅,实则地处汀江、赣江两大流域交接处,辐射中原、通达四海,各种物资、思想和文化在这里交汇交融,涌现了一大批眼界开阔的仁人志士,为进步思想的传播和红色法治的发端提供了经济基础和精神土壤。
20世纪20年代,在邓子恢、张鼎丞、郭滴人等闽西先进知识分子的引领下,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的浪潮很快传播到闽西。
1928年8月,福建省第一个苏维埃政权——永定县溪南区苏维埃政府成立,通过了《土地法》《劳动法》《婚姻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标志着早期共产党人在闽西苏区开始用法律制度规范和引领社会生活。
溪南区苏维埃政府内设裁判处。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红色审判机构,也是当代人民法院的前身。
1930年3月,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闽西苏维埃政府,通过了《土地法案》《山林法案》《劳动法案》《婚姻法》等6部法律、10项条例,构建起覆盖社会生活各领域的红色法律体系。闽西苏维埃政府内设裁判处,履行审判、检控职能,并逐步演化成裁判部门、政治保卫部门、工农检察部门分立的格局。
1932年3月,福建省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在长汀召开,成立了福建省苏维埃政府,下设裁判部。这也是中央苏区成立最早、所辖区域最大、辖区内人口最多的省级审判机构。
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闽西苏区经过大量有效的司法实践,健全了公开审判、陪审合议、巡回法庭等司法程序,确立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司法原则,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完备的司法制度。
“镇馆之宝”见证法治初心
在上杭县人民法院古田人民法庭的“共和国法治摇篮展览馆”里,一张泛黄的玉扣纸单面黑墨竖式石印小报常常吸引观展干警驻足细赏。古田人民法庭庭长吴胜佳对于这张小报的历史谙熟于心,他总是说:“不要小瞧了这张纸,它可是国家一级文物,也是我们的‘镇馆之宝’。”
九十多年前的闽西,红色政权刚刚站稳脚跟,既要面临国民党反动派“红色根据地无法无天”的恶意宣传,又要应对群众中“宗族大于法”“法不治众”的旧观念。在这样的背景下,《法庭日刊》于1931年创办发行。
图为1931年第四期《法庭日刊》,是我国现存最早的红色法治报。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这张小报的发现过程,非常具有故事性。
2006年,福建省、市、县三级法院联合筹建“共和国法治摇篮展览馆”。历时5年半,筹建人员的足迹遍及中央苏区各地,查阅史料15万件,又从老红军手里、旧址遗迹等处挖掘发现一大批重要文物史料,终于较为完整地还原了共和国法治起源体系,全景展现波澜壮阔的红色法治进程。
在一次对闽西苏维埃政府旧址群进行的文物考察中,工作人员发现了一张糊在土墙上的纸。抹去灰尘后,“法庭日刊”四个大字赫然映入眼帘。经福建省、市文物专家鉴定,这正是全国现存最早的红色法治报。
“《法庭日刊》一期一版,记载了当时闽西各县、区、乡苏维埃政权开展审判、调研、普法宣传工作以及各项法治建设情况,内容十分丰富。”吴胜佳介绍道。这张小报让大家了解,“苏维埃的法是保护工农利益的”;同时又通过司法信息公开让大家看到,“违法必受惩、公正无特权”。
除了《法庭日刊》,共和国法治摇篮展览馆珍藏各类红色法治文物史料上千件。其中,包括近百件以第一份成立裁判处机构的文件、闽西苏维埃《土地法案》等为代表的珍贵文物。它们一同勾勒出“共和国法治从这里走来”的清晰脉络。
群英聚力赓续红色法魂
2026年1月10日,来自全国各地的60余名法学界、党史界、司法实务界专家学者齐聚在古田圣地,见证了福建省法学会红色法治研究会的诞生。
红色法治研究会依托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研究活动,通过系统梳理红色法治基因的传承脉络,聚焦历史溯源、理论创新与服务新时代治理实践,推出一批兼具政治高度、理论深度、福建特色与实践价值的学术成果。
“红色法治研究会的成立恰逢其时、意义深远,既为红色法治研究搭建了交流互鉴的桥梁,更为红色法治精神的当代转化注入新动能。”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虞潇浩在红色法治研究会成立大会上说。
近年来,龙岩两级法院将赓续红色司法血脉融入“五色岩法”蓝图,让苏区法治精神在新时代焕发新生。
2022年,龙岩法院以“法治启蒙—法治发祥—法治苏区—法治传承”为主线,全面升级改造共和国法治摇篮展览馆,全景呈现闽西红色法治建设成果。
图为共和国法治摇篮展览馆外景。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以展览馆为核心,龙岩法院配套设置法魂学堂、“法魂”主题文化广场、红色书屋,进一步扩大红色法治文化集群,打造了集“展览+培训+体验+研修”多功能于一体的红色法治文化传播高地。展览馆获评全国红色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全国法院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福建省首批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并入选福建省首批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
针对“搬不走”的红色文化遗存,上杭法院成立了全省首个“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合议庭”,集中审理涉红色文化遗存的认定、保护、开发、利用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目前已依法保护173处红色旧址。
2024年12月,龙岩中院联合陕西延安、贵州遵义、江西吉安等9地法院成立“红色司法文化传承发展协作联盟”,签署《红色法治文化传承共建协议》,通过协同研究、协同宣传、协同运用三项机制,共同挖掘、整理、保护、发展、利用好红色法治文化资源,推动法治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如今,联盟成员单位已扩展至14家,闽西红色法魂影响力、感召力进一步扩大。
闽西苏区的红色法治实践,也为当代基层治理提供了源头活水。
“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近年来,龙岩传承弘扬才溪乡调查精神和“四下基层”优良传统,打造“红土枫桥”多元解纷品牌,落实落细“一村(居)一法官”机制,把每个村的社情民意写进“一村一档案”,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形成了“苏区干部好作风,联系群众样样通,矛盾纠纷多元调,疑难杂症件件清”的平安和谐景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