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几份文件看周恩来与中国导弹事业
时间:2026-04-16 | 来源:团结报
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共中央作出发展“两弹一星”的重大决策,有力地维护了国家安全和世界和平。
1956年2月22日,周恩来将嘱托钱学森撰写的《建立我国国防航空工业意见书》呈送毛泽东审阅,当天又批给彭德怀并得到回应;2月28日,周恩来指示将《建立我国国防航空工业意见书》印发中央军委秘书长和各位军委委员;当天又批送有关同志阅存。
目前笔者看到的3份影印件上,有周恩来四次呈送、批示钱学森撰写的《建立我国国防航空工业意见书》的笔迹,充分表明周恩来对钱学森意见的高度重视,对中国发展导弹事业的高度重视,为中共中央领导同志讨论发展导弹问题作了认真细致的准备工作,为中共中央决策发展导弹事业奠定重要基础。
嘱托钱学森写一份发展导弹的建议
1956年1月10日,钱学森被增补为全国政协委员。在中共中央领导同志分批宴请新任委员的晚宴上,毛泽东接见了钱学森。据《钱学森年谱》记载:1956年2月1日晚,毛泽东主席设宴招待出席政协会议的委员,并特别安排钱学森同自己坐在一起。这是毛泽东和钱学森的一次重要见面,二人有交流,钱学森留下了深深的回忆:“毛主席教导我要懂得新生的、最有生命力的东西,总是在同旧的、衰亡着的东西斗争中生长起来的,并要我培养一些青年科技人员。”二人是否谈到发展导弹问题,没有见到权威部门留下的记载,在钱学森的回忆中也没有涉及导弹内容。
周恩来与钱学森的见面,催生了一份发展导弹事业的规划。据《周恩来年谱》记载:1956年2月,周恩来“由陈毅、范长江、张稼夫、刘杰等陪同,会见科学家钱学森,并委托钱起草《建立我国国防航空工业意见书》”。《建立我国国防航空工业意见书》全文约2700字,从航空工业的几个部门、航空工业的组织、国内研究现状、发展计划和具体实施步骤等几个方面,对如何开展导弹的研究工作进行了一个全面规划,成为中共中央决策发展我国导弹事业的重要参考。主抓国防科技的聂荣臻在回忆录中说:“一九五六年二月钱学森同志写了一个《建立我国国防航空工业意见书》,引起了大家的重视。”这里所说的“大家”显然是指中共中央领导同志。钱学森自己却谦虚地说:“我写的那个意见书就是聂帅回忆录里谈到的,在档案中有。现在想起来真是惭愧,那时我对中国的情况一点也不了解,意见书中错误一定不少。”钱学森还回忆说:“总理交给我一个任务,叫我写个意见——怎么组织这个研究机构?后来我写了一个意见,又在西花厅开了一次会,决定搞导弹了。”
钱学森所说的“西花厅的会”,指的是1956年3月14日召开的中央军委会议,会上专门研究了钱学森的《建立我国国防航空工业意见书》,这是一次决定我国导弹事业的重要会议。
“准备在今晚谈原子能时一谈”
第一份文件,是周恩来于1956年2月22日呈送毛泽东的。周恩来在一份打印的《建立我国国防航空工业意见书》上批:“即送主席阅。这是我要钱学森写的意见,准备在今晚谈原子能时一谈。”“今晚谈原子能”一事,《毛泽东年谱》有载:2月22日晚,“听取第二机械工业部关于原子能问题的汇报”,参加这次汇报活动的还有彭真、李雪峰、薄一波、刘杰、李富春等。此时也正是毛泽东为写《论十大关系》向中央机关和部门进行调研之际。当晚,毛泽东、周恩来等是否谈到了发展导弹问题,目前尚未看到二人年谱和文献的记载。这么大的机密事件没有留下资料实属正常,此类事件亦常有发生。如,1955年1月15日,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作出的发展原子能事业、研制原子弹的决策一事,除了周恩来此前一天即1月14日给毛泽东的一封信外,也没有留下相关会议档案。现有文献关于会议召开日期的记载,应是根据周恩来致毛泽东信中内容而定;毛泽东的大量讲话内容,当系采信了钱三强的个人回忆。
遗憾的是,文件上面没有留下毛泽东“已阅”或其他什么笔迹。但笔者在周恩来呈送毛泽东的文件影印件上,发现了一处有“主席已阅”的字样,显系工作人员将文件送毛泽东阅后退还周恩来处的标记。这表明毛泽东已审阅了周恩来呈送的《建立我国国防航空工业意见书》,为当晚毛泽东、周恩来二人“一谈”作了准备。
实际上,对2月22日这一天毛泽东、周恩来谈导弹问题持肯定态度的大有人在。如有人认为:“1956年2月22日晚,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与彭真、薄一波等领导讨论了钱学森的意见书,对意见书高度重视。”还有人说:“1956年2月22日晚,在毛泽东住处召开会议研究原子能工业问题,同时讨论了钱学森的这份意见书和研制火箭、导弹的工作。”此论虽无直接的证据材料支撑,但也并非无中生有。
“我有意见需要同你一商”
第二份文件,是在呈送毛泽东的同日,周恩来批给彭德怀的。指示内容在周恩来和彭德怀的文献中未见记载,但留下了相关档案影印件:“德怀同志:这是我要钱学森写的意见,可能叶剑英同志已给你做了报告,你先看下,看完给我来一个电话,我有意见需要同你一商。”
从批示中可知:第一,此前,周恩来与叶剑英、陈赓、钱学森等已经就我国研制导弹问题进行了一些研究讨论,并要叶剑英向彭德怀报告有关情况;第二,周恩来有了自己的若干想法且需要与彭德怀商量;第三,之所以急切地要想同彭德怀进行电话沟通,当是为了在晚上同毛泽东谈话交流导弹问题时心里更加有些底数。2月25日,彭德怀回复:“总理:在国务院或者国防部领导下成立航空局实有必要。”彭德怀是从领导体制上考虑问题的,这确实是一个大问题。3月14日,中央军委开会决定成立导弹领导机构“航空工业委员会”。
第三份文件,是2月28日周恩来在批给彭德怀的那份《建立我国国防航空工业意见书》上再批:“此件可印发军委各委员和克诚等同志”,这大抵是同彭德怀“一商”、同毛泽东“一谈”之后,中央决定研制导弹这一重大问题需要中央军委其他同志知悉。此举也意味着,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主要领导同志已经作出战略决策,需要中央军委层面进一步研究如何贯彻落实。
第四份文件,是周恩来2月28日在一份《建立我国国防航空工业意见书》上签批的:“刘某阅存”,以期引起相关同志对钱学森《建立我国国防航空工业意见书》中所提问题的思考,进而关注发展中国的导弹武器问题。
在周恩来与中共中央领导同志紧锣密鼓沟通的基础上,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加快了发展导弹事业的决策步伐。1956年3月6日,彭德怀在中央军委扩大会议上作《关于保卫祖国的战略方针和国防建设问题》报告,首次提出要研制包括“核子武器、导弹和新式武器”等尖端武器问题,建议在国务院或国防部直接领导下积极筹建航空和导弹的研究机构;4月2日,毛泽东在彭德怀3月6日的报告上批示:“此件看过,可用。中央各同志意见,在他们看过文件后,即会告知你。”3月14日,周恩来主持会议,决定由周恩来、聂荣臻、钱学森筹备组建导弹航空科学研究机构——航空工业委员会。4月12日,中共中央召开会议,批准周恩来提出的成立航空工业委员会的报告及所附领导成员名单。5月26日,彭德怀主持有军事工业部门领导人、科学家参加的第71次中央军委会议,周恩来在会上“代表中共中央宣布发展中国导弹武器的决定”。从此,中国导弹事业拉开了大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