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港口等级如何评价?这份指南说清楚了

时间:2026-03-16 | 来源:中国交通报

近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印发《智慧港口等级评价指南(试行)》(简称《指南》),通过构建科学系统的智慧港口等级评价体系,为我国智慧港口建设立标定向,以评促建、以评促用,加快推动世界一流港口建设。

智慧港口发展进入新阶段

2023年11月,交通运输部出台《关于加快智慧港口和智慧航道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智慧港口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工作任务。2026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强调,要培育发展交通运输领域新质生产力,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当前,我国智慧港口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已建成60座自动化集装箱、干散货码头,万吨级以上自动化泊位占比约28%,自动化码头整体水平实现了从“跟跑”“并跑”到“部分领跑”的转变。我国港口的自动化技术水平和应用规模总体位居国际前列,自动化岸桥、场桥等大型设备设施大量投用,新一代自动导引车、无人驾驶集装箱卡车等智能化水平运输设备加快规模化应用;自主可控的自动化码头生产管理系统实现突破,调度算法不断优化,数字孪生、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加快应用;码头操作人员明显减少,货物流转速度加速提升,船舶在港停时显著缩短,港口韧性优势和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南》旨在客观、系统、全面评价智慧港口建设成效,引导和加快智慧港口建设,进一步提升港口数智化水平,打造世界一流港口,更好发挥港口在保障物流链供应链稳定畅通方面的支撑作用,更好服务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和新质生产力发展。

从4个维度设置评价指标

据了解,《指南》适用于全国主要港口智慧化发展水平的等级评价活动,以正式投产使用不少于2年的集装箱、干散货两大货类专业化码头、港区或港口为评价对象。

《指南》明确了“引领性、系统性、协同性、实效性”指标选取原则,以数字底座、生产作业、运营管理、对外服务4个维度,提出了13个一级指标、25个二级指标。

结合我国智慧港口发展现状,《指南》将智慧港口划分为一级(引领型)、二级(高级型)、三级(基本型)三个级别。考虑到我国不同港口资源禀赋、发展阶段存在差异,三级等级划分可客观反映不同港口的智慧化发展水平,便于区分发展阶段、促进经验交流和复制推广,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智慧港口建设。

“评价工作按照港口企业自主评价、中国港口协会和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核评公布等程序开展。等级评价结果可作为优质工程申报、科技创新申报、数字化转型升级、枢纽城市建设、一流港口建设、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参考。”上述负责人表示,鼓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加强智慧港口等级评价结果运用,充分发挥等级评价对智慧港口建设的引领和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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