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水运工程建设标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6-10 | 来源:交通运输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部规划研究院、科学研究院、水运科学研究院、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根据部标准化工作总体部署和水运工程建设发展需要,按照《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交水规〔2020〕12号),现就做好2026年度水运工程建设标准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年度重点立项方向

(一)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及其他推动交通运输重点工作需要的水运工程基础性、通用性行业标准。

(二)加快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包容、韧性的可持续交通体系的水运工程标准。

(三)支撑重大工程建设,助力各交通方式一体化融合发展,促进水运基础设施质量、智能化与绿色化水平提升的相关标准。

(四)推进中国标准“走出去”相关的水运工程建设标准。

(五)标准复审提出有修订需求的现行标准(见附件)。

(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等法律法规配套的水运工程建设标准。

二、工作要求

(一)项目申报实行网上受理。各申报单位应按照《水运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规程》(JTS/T 129—2022)要求,认真编制水运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立项申请报告,登录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tis.mot.gov.cn)注册后进行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网上受理及相关事宜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水运专业委员会负责。

(二)申报标准项目原则上应符合标准年度立项重点方向,在《水运工程标准体系》的《水运工程标准项目库》内的项目优先立项。《水运工程标准项目库》可在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水运专业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ww.cwbt.org.cn)查询下载。

(三)申请作为水运工程建设标准项目的主编、参编单位和编写组成员应满足《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主要内容涉及安全的标准项目且主编单位为科研机构的,参编单位应至少包括1家相关企业和1个地市级(含)以上交通运输(港航)管理部门。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部水运局技术管理处 谢燕,电话:010-65293780。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水运专业委员会 檀会春,电话:010-84184267,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国子监街28号,邮编:100007,电子邮箱:cwbt@pdiwt.com.cn。

附件:标准复审有修订需求的现行标准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5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水运专业委员会,有关港口企业、社会团体,水运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监理等企业,有关科研机构、大专院校。


附件下载:1.标准复审有修订需求的现行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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