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届全国交通企业法治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暨第五届全国交通企业十佳优秀法律顾问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1-09-29 | 来源: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

 

中交企法字[2011]42号

 

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届全国交通企业法治

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暨第五届全国交通企业十佳

优秀法律顾问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会员企业:

按照《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总体部署,进一步总结和交流交通企业法治建设与创新方面的经验,提高企业“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的能力和水平,实现交通事业“十二五”规划目标,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简称“中交企协”)和交通行业优秀企业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届全国交通企业法治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暨第五届全国交通企业十佳优秀法律顾问”的评选活动(以下简称“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活动在“交通行业企业管理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交通部批准设立的评审机构)领导下进行,由法律工委承办具体工作。

二、为保证评选活动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协会在认真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第二届全国交通企业法治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第五届全国交通企业“十佳”、“优秀”法律顾问评审办法》(见附件)。请各单位和相关人员按《办法》的要求,积极踊跃参加评选活动。

三、2011年是中交企协法律工作委员会(简称“法律工委”)在交通领域开展工作的第十年 。十年来,协会法律工作得到了广大交通企业的支持与帮助,法律工委取得今天的成绩,与广大会员单位的支持是分不开的,故特设“十年杰出贡献奖”,由协会遴选产生。

四、“第二届全国交通企业法治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暨第五届全国交通企业十佳优秀法律顾问表彰大会”拟在2012年1月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会议期间,将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十佳优秀法律顾问等,颁发奖牌、证书。

五、为加大宣传和推广学习力度,协会将选择部分获奖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事迹材料在行业权威媒体上予以报道宣传。与此同时,协会还将编印《全国交通企业法治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暨第五届全国交通企业十佳优秀法律顾问事迹汇编》,供会员单位相互学习、相互交流。

六、全国交通企业法治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全国交通企业十佳、优秀法律顾问的申报工作,是鼓励各单位和广大干部、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法治建设、提高交通企业防范风险能力和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一项为会员单位和行业服务的重要公益活动。凡自愿申报评选活动的企业和个人,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也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收取相关费用,希望广大会员单位、交通企业及个人,积极踊跃申报参加评选活动。

七、请各单位和个人根据“全国交通企业法治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全国交通企业十佳、优秀法律顾问申报条件及要求”,认真填写《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两份,所有材料电子文本一份。于2011年12月15日前以挂号或特快专递的形式报送法律工委(以交寄日戳为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cacemlaw@sina.com。邮件主题栏注明申报单位名称和申报名称。

八、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湖西园222楼6F 

邮编:100102

联系人:朱力生 13051317652    牟君 13811785079

苏银15011508096             

联系电话:010-62110858/67716602    

传真:010-82252183 /67716602转809

中国交通企业协会网:www.cacem.cc

法律工作委员会网:www.acclonline.com 进行查询和下载。

附件:《第二届全国交通企业法制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第五届全国交通企业“十佳”“优秀”法律顾问评选办法、推荐表》

 

 

 

 

二O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主 题 词:交通运输  企业   法律顾问   通知             

抄(报)送:部政法司,部管社团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                2011年9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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