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鼓励个人车位有偿错时共享
时间:2018-04-09 |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日前,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将促进静态交通与动态交通相融合缓解交通拥堵,盘活资源、推进共享,鼓励个人车位开展有偿错时共享。
基于停车资源现状,《条例》指出,通过规范秩序、盘活资源、科学增加供给等方式,缓解供需矛盾。规范秩序方面,北京将改变道路停车收费性质和方式,避免层层转包和收费截留问题;推动停车管理重心下移、将停车纳入网格化管理。在盘活资源方面,推动公共建筑停车场错时开放,推动“互联网+停车”,鼓励车位共享。科学增加供给方面,建立全市停车位配建标准和动态调整机制,在不影响交通通行的前提下,在居民居住小区周边支路及其等级以下道路增加夜间临时停车位,以解决居住停车缺口问题。
为充分利用现有停车资源,《条例》规定,着力推进停车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制度。建立市、区、停车场三级对接的停车综合管理系统,实时公布停车位位置、数量以及使用情况等信息,鼓励“互联网+停车”融合发展,支持停车App的开发应用,推进停车资源共享。定期开展停车资源普查,制定停车泊位编码规则,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及时更新停车资源情况。
《条例》鼓励居住区停车场在满足本小区居民停车需要的情况下,向社会开放;要求公共建筑的停车设施具备安全、管理条件的,要向社会开放,并实行有偿使用;鼓励个人车位开展有偿错时共享。
为规范道路停车收费管理,《条例》规定,改变道路停车收费性质,由经营性收费变更为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政府定价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取消道路停车特许经营,由各区政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化停车管理单位进行管理。有序推行道路停车电子收费,实现人钱分离。P+R停车场和道路停车实行政府定价,政府对区域居住停车价格进行指导,其他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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