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试点涉船业务联合办证服务

时间:2017-05-26 |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近日,福建省厦门隆运船务有限公司购买的德国籍集装箱船舶在完成检验、登记、水运许可和船舶基本信息注册等所有手续后,由德国汉堡船籍港转登记为厦门船籍港,顺利投入国内沿海运输。这标志着厦门水路运输管理处、厦门海事局、中国船级社厦门分社以船舶证书“同步受理、联合发证”为主要形式的涉船业务三方联合办证服务完成首单试点。

  

厦门水路运输管理处、厦门海事局、中国船级社厦门分社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厦门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和“放管服”要求,在认真研究航运业密切关注的船舶交易手续办理时间长、资金成本高等瓶颈问题基础上,大胆试、自主改,筹划推进涉船业务三方联合办证服务,简化流程、减少手续、压缩办证时间,为新登记注册船舶抢时间、为船东争效益。

  

此次,“新隆运86”检验、登记、发证时间比以往缩短25%,为船东节省经营成本超100万元。涉船业务三方联合办证服务,改变了原来分部门分别受理审批、分别发证的模式,不仅实现了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船舶水路运输许可证书“同步受理、联合发证”,还在船舶检验、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等实船勘验和现场核查方面做好了业务衔接。

  

目前,涉船业务联合办证服务仍处于探索阶段,水运、海事、船检等3部门将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结合深入实施国际船舶登记制,对符合条件的船舶进行试点推广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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