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家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完成部级平台对接
时间:2017-05-05 | 来源: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完成监测平台对接后,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对试点企业开展业务、资质、服务质量及信用、绩效四个方面的运行监测工作。
一是运输业务监测。对试点企业的运单数据与实际承运车辆运行轨迹数据等进行比对,加强试点企业运输业务单证与其实际运行数据的一致性监测,并与税务等部门做好信息协同对接。
二是运输资质比对。对试点企业、实际承运人、实际承运车辆的经营资质进行比对,加强对运输过程和实际承运人经营行为的动态监测。
三是服务质量及信用监测。对试点企业的保险赔付制度落实情况、服务质量管控情况、业务投诉处理情况等进行动态监测,加强对试点企业的信用评价。
四是运行绩效监测。通过对试点企业运单数据的动态监测,对试点期间试点企业业务增长和拓展、运营组织模式创新、促进物流“降本增效”情况,以及管理部门法规制度及标准规范创新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各试点企业要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持续上传运行数据。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分别于5月20日和11月20日前编制完成试点运行监测情况分析报告,交通运输部将总结梳理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导全国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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