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出台快速公交(BRT)系统管理办法

时间:2017-03-20 |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3月13日,记者从南宁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为加强南宁市快速公交系统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快速公交系统安全和畅通,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南宁市公安局、南宁市城市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出台《南宁市快速公交(BRT)系统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从2017年3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办法》共十八条,明确了快速公交系统各有关管理部门、相关企业、运营单位的职责,驾驶员、乘客应遵循的规定和乘客禁止携带的物品。

《办法》明确规定,快速公交车辆应按规定线路在快速公交专用车道内行驶,但遇前方车道有影响通行的障碍时,可以临时借用相邻同方向车道行驶,超越障碍后应当驶回快速公交专用车道。在运营过程中,正常情况下,在快速公交专用车道内不得超车,在站台路段,可以利用超车道超车。

消防车、救护车、警车、工程抢险车等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临时借用快速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环卫专用车辆、绿化专用车辆在指定的作业时间内可进入快速公交专用道作业;交通清障车辆在不影响快速公交安全运营前提下,也可进入快速公交专用车道执行清障任务。

除快速公交车辆及符合上述情况规定的车辆外,其他车辆全天候一律不得驶入快速公交专用车道。同时,快速公交专用车道禁止停放各类车辆。

乘坐快速公交线路的乘客应当接受、配合运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并配合公安机关和运营单位对可疑物品的开箱(包)检查。在规定区域候车,按先下后上的秩序上下车。

快速公交(BRT)专用车道、人行天桥、过街通道、站台、车辆及机电系统范围内,禁止摆摊设点、堆放杂物、流浪乞讨;禁止在站台、车厢内吸烟,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废弃物;禁止在车厢内进食;在站台、车厢内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或者擅自悬挂物品;禁止携带犬只、家禽等动物进站乘车(盲人携带的有识别标识的导盲犬、执行公务的警犬等除外);禁止携带自行车(已经折叠的自行车除外)等交通工具进站乘车;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充气气球、尖锐物品,易污损、有严重异味、无包装易碎物品以及超大行李包进站乘车。禁止非机动车进入快速公交专用车道行驶;行人在快速公交专用车道内行走、停留及在人行横道线以外穿越快速公交专用车道。

违反《办法》规定的,由各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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