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确立与技术创新能力提升
时间:2024-11-04 | 来源:凌水思雨
(1)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确立是特定历史条件下中国企业发展进程中的阶段性问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是中国企业在参与全球竞争和引领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始终面临且需要有效应对的长期性问题。(2)在中国经济转型时期,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具有“机制”和“手段”内涵,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则具有“目的”和“效果”内涵。强化主体地位是手段,提升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优势是目的,改革开放是手段,现代化是目的。
“企业尚未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创新能力不强”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上期短文对技术创新能力的内涵进行了初步分析,本短文首先分析了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的内涵与本质,在此基础上探讨了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确立与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的关系。
一、企业技术创新主体的内涵与本质
技术创新主体具有“担当创新活动主要角色,发挥创新主导作用”双重内涵。担当主要角色,是从国家创新体系结构-功能和创新社会分工视角而言,相对于其它创新参与者(政府、大学、研究机构等),企业应担当主要(核心)角色。发挥主导作用,是从全球科技(产业)竞争、创新治理和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角度而言,中国企业应发挥主导和引领作用。
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问题的本质是中国经济市场化、国际化、现代化条件下中国企业与国际竞争者、中国企业与政府的关系问题。因此,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确立的本质是根据市场化、全球化和现代化的基本要求对两大基本关系进行重建,一是企业与政府在创新决策、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中的关系的重建,二是中国企业与国际竞争者技术关系和价值关系的重建。
(1)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现目标和主要任务的角度看,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确立就是要重新构建企业与政府在创新资源配置、创新决策和组织、创新价值获取和分配方面的权益和责任关系。
在完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自然而然就是技术创新主体,因此不存在企业主体地位确立问题。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社会创新资源配置、创新活动决策与组织以及创新价值获取的权益和责任主要掌握在政府手里,政府主导社会的技术创新活动,大学和研究机构聚集了社会的主要创新资源,企业是创新活动的非主要参与者。
中国经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就是要使企业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市场主体和技术创新主体的必然要求是企业必须成为创新资源配置主体、创新活动决策主体、创新价值创造和治理主体等。为此,必须将政府的社会创新资源配置、创新活动决策与组织以及创新价值获取的权益和责任向企业转移。
应该看到,这种权益和责任的转移并非是简单的任务交接。由于上述过程的实现需要政府完成结构调整和职能转型,尤其是需要从管制向服务转型,企业则需要完成功能再造,尤其是要实现创新的决策、组织和价值治理等功能的再造,而上述的政府职能转型和企业的功能再造并非一蹴而就,加之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博弈,使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确立过程存在诸多深层矛盾和利益冲突,需要克服来自多方面的阻力。
(2)从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确立促进政策角度看,长期以来基本沿着企业端或资源供给侧改革的路径进行推进,政府端需求侧的改革和推进力度明显不足。
既然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确立是企业与政府关系的重建,那么在现实操作中,就应该从企业转型改革和功能再造以及政府转型和功能重塑两个方向协同推进。
对于企业与政府关系重建,现有政策机制是以“企业侧”和“资源供给型”的操作模式为主,具有明显的 “资源供给型”特征,即重点强调企业功能的转型,尤其是企业的资源投入和创新产出功能提升,政策主要聚焦创新价值链的前端。相对而言,政府侧的改革力度还有待加强,政府向服务转型的成效明显不足。因此,应通过政府行政方式创新,完善市场机制,推进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政策从企业侧向政府侧、从资源供给型向需求引致型转变,全面引致企业创新需求。
(3)从中国企业与国际竞争者关系重建角度看,企业主体地位确立就是要使中国企业从价值链低端走向价值链高端,从基于外围的价值链嵌入向价值链高端环节迈进,从价值治理的参与者向价值治理的主导者转变,提升中国企业在全球价值分配中的作用和地位。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从价值链低端嵌入全球创新网络,通过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形成学习能力并开展技术追赶,以求逐步实现自主创新。这个阶段中国企业的技术创新模式以跟随模仿跨国公司的创新为主,没有产业发展的主动权和价值分配的话语权,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社会普遍认为中国企业还没有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随着中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不断增强,中国企业群体的价值治理能力和话语得到提升,其与跨国公司的技术关系和价值关系也在不断调整、变化乃至重建。尽管如此,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目前,中国企业还未掌握主导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以及产业发展的主动要,也没有形成对全球技术创新的引领能力和价值分配的主导权,国际化(全球化)意义上的中国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还未真正确立。
二、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与技术创新能力的关系
企业创新能力是特定企业或企业群体在全球范围内相对于其他企业或企业群体的相对状况,是一个全球企业比较的概念。如果从国际竞争的角度看,中国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通常以中国企业与国外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的关系为分析框架,一般以行业为分析单元,以企业和企业之间的比较作为落脚点。
由于我们在定义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时也曾经赋予其竞争力和国际比较的内涵,由此产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和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关系问题,也同时产生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确立的政策机与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的政策机制的区别和协同问题。
(1)从生成根源的演化趋势的角度看,确立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是特定历史条件下中国企业发展进程中的阶段性问题,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则是中国企业在参与全球竞争和引领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始终面临且需要有效应对的长期性问题。
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问题是中国经济转型时期的特有问题,随着中国经济发展模式从计划经济向完善的市场经济转型过程的完成,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问题必须会得到解决,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会真正得以确立,此时如何有效持续提升中国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成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和技术创新政策机制要解决的根本性问题。
(2)从解决途径和政策机制设计的角度看,在中国经济的转型时期,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具有“机制”和“手段”内涵,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则具有“目的”和“效果”内涵。强化主体地位是手段,提升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优势是目的,改革开放是手段,现代化是目的。
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内涵具有动态特征,在中国经济市场化、国际化和现代化进程的不同阶段二者的内涵不同,它们之间的关系也不同。随着中国经济发展模式转型过程的推进和完成,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问题就越是深入到底层,其就越具有效率、功能和能力内涵,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企业提升创新能力问题,也逐步从二元归结为一元,从分立趋于融合,这由中国“三化”进程的内在逻辑决定。
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进程中并非所有企业都平行向前的,部分企业已率先起步并成效明显。上述这些分析和判断是要找到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社会历史坐标,建立操作可行的研判依据,并据此阐明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实现路径以及政策着力点,从而为完善强化企业主体地位的政策机制提供参考。
(3)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确立是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的必要条件,不是充分必要条件。主体地位确定未必就带来创新能力持续提升或必然领先。然而,主体地位不确定,创新能力必然不能持续成长并领先世界。
也就是说,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确立并非就自然而然带来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根本提升。如果说,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问题是体制机制建设,那么,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形成和持续提升除了需要有体制机制保障外,还需要企业自身科学制定并有效实施适应市场竞争需求的创新战略,并具备将这种战略持续推进的资源条件和组织体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