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进副院长:守正创新,筑牢安全底线,为自动驾驶汽车运输服务应用营造发展空间

时间:2023-12-14 | 来源:中国交通报

近年来,自动驾驶技术日益成熟、产业规模不断扩大,自动驾驶已经成为全球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与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随着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的逐步深入,自动驾驶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中的安全问题受到高度关注。交通运输部出台《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非常及时,对于规范自动驾驶汽车在运输服务领域的应用、降低运输安全风险、进一步推动自动驾驶技术落地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一、产业与行业协同,为自动驾驶应用提供良好环境

我国自动驾驶产业发展环境日益完善,为自动驾驶汽车在运输服务领域落地应用提供了可能。同时,自动驾驶作为新基建的重要内容,也是交通运输发展新理念、新模式、新业态的重要载体,已成为交通行业转型的重要方向。

产业发展环境持续向好。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自然资源部等部委持续推动自动驾驶汽车产品准入、安全监管等方面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开展高精地图应用、汽车安全沙盒监管等方面的试点工作。上海、深圳、无锡等城市突破政策壁垒,开展自动驾驶汽车立法工作。

行业转型应用逐步创新。交通运输部已启动首批14个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项目,引导行业转型升级并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23年10月,我国在公交、出租车、干线物流与城市配送等场景开展自动驾驶示范应用的城市超过20个,自动驾驶车辆规模超过2500辆。北京、武汉、重庆等城市深入探索常态化“车内无人”自动驾驶付费出行服务。广州探索实践“运驾分离”模式下的L4级自动驾驶便民巴士,实现传统公交企业运营与驾驶一体化管理的转型升级。

二、安全与发展并重,为自动驾驶创新预留充足空间

自动驾驶在部分场景的应用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面临应用场景复杂多样、运营监管制度缺失、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指南》从应用场景、运输经营者、运输车辆、人员配备、安全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出发,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将有效引导和规范自动驾驶在运输服务领域的应用,具有很强的及时性、针对性、指导性。

(1)分类规范应用场景。针对不同应用场景进行分类指导和规范。《指南》明确,可在物理封闭、相对封闭或路况简单的固定线路、交通安全可控场景下进行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活动;可在交通状况良好、交通安全可控场景下进行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可在点对点干线公路运输或交通安全可控的城市道路等场景下从事道路货运运营经营活动。《指南》指出,应审慎使用自动驾驶汽车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指南》强调,禁止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活动。

(2)明确经营准入要求。准入管理是守好自动驾驶运营安全的第一关。《指南》强调经营者应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具备相应业务类别的经营许可资质,并要求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为经营者从事自动驾驶运输经营服务提供办理渠道。《指南》提出自动驾驶汽车应符合国家强制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等要求,依法办理机动车辆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等。

(3)加强企业运营管理。自动驾驶运输经营者是交通运输安全的第一责任主体。《指南》提出依法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每车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或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保函等。《指南》提出,客运服务应随车配备安全员,其中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的完全自动驾驶汽车在特定条件下可使用远程安全员;从事道路货运运输经营的自动驾驶汽车原则上配备安全员。安全员应符合交通运输领域从业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取得相应业务类别的从业资格。

(4)强调全过程监管。全过程监督管理是保障运营安全的重要举措。《指南》提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监督检查,运营中的技术缺陷、隐患和问题应依法向主管部门反馈,并迅速排查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同时,《指南》要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定期监测汇总并逐级报告本地自动驾驶运营服务情况。

(5)健全运输安全保障体系。保障安全是交通运输领域的首要任务。《指南》指出经营者应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其建立实施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在正式运营前应制定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保障方案,并进行专业性论证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自动驾驶汽车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指南》强调要加强对自动驾驶汽车的动态监控,自动驾驶车辆应向经营者和主管部门实时传输关键运行状态信息,在车辆发生事故或自动驾驶功能失效时,应自动记录和存储事发前至少90秒的运行状态信息。

(6)引导行业创新发展。创新是驱动行业发展的关键,《指南》提出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的完全自动驾驶汽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经设区市人民政府同意,在指定区域运营时,可使用远程安全员,远程安全员人车比不得低于1:3,为打通自动驾驶商业闭环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城市客运企业、道路运输企业可与汽车生产企业组成联合体开展自动驾驶运输经营,为自动驾驶创新商业模式和丰富生态体系提供了重要支撑。

《指南》为自动驾驶汽车在运输服务领域的应用提供了全面的指导和支持,筑牢了自动驾驶汽车应用的安全底线,并为自动驾驶创新应用留有了充足的空间,将进一步推动自动驾驶技术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落地。

本文作者为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王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