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最高可获奖2000万元

时间:2023-09-18 | 来源: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近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印发《辽宁省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方案》(简称《方案》),为通过年度考核的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进行资金奖补,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年度考核排名前三的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将分别获得资金奖励2000万元、1500万元、1000万元。

根据《方案》,申报企业为省内开展多式联运业务的铁路运输企业、港口经营人、大型工矿企业等,且年度铁水多式联运量不低于5万标箱,由企业自主申报,市级筛选推荐,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组织专家评审。示范工程创建期为3年,创建期结束后组织验收。

《方案》明确,示范工程应较好地服务支撑国家、省级重大战略,实现联运运量较快增长;具有完善的联运基础设施,联运技术装备适用,运输组织模式先进,能够有效推动信息开放共享、互联互通。

辽宁将以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为载体,着力培育一批示范引领作用显著的龙头骨干多式联运主体,多措并举提升多式联运运量和服务水平,提高多式联运市场竞争力。

附全文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辽委发﹝2023﹞6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省交通运输厅决定组织开展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工作,请有关单位按照《辽宁省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开展示范工程申报。

联系人:李晓东;联系电话024-82366091;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运输处。

附件:辽宁省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方案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8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