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道路用地集约化管理提出“新要求”

时间:2016-10-17 |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近日,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传出消息:该厅已经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项目规划建设及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农村道路、开发区(园区)道路建设必须坚持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原则,防止“贪大求宽”,尽可能避开耕地和基本农田。

  据了解,这不仅为该省今后道路用地管理集约化提出“新要求”,也为查处道路违法用地提供了新途径。特别是对于道路违法用地重大典型案件,将由省国土资源厅和省交通运输厅联合挂牌督办。

  科学合理制定交通建设规划是《通知》的一大要点。《通知》明确,交通运输部门在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公路年度建设计划等阶段,国土资源部门都须提前介入,并把好年度用地计划关。但对重点保障省政府确定的重大交通建设项目时可以“网开一面”。《通知》也提出,江苏将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特别是必须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前提下,确保道路用地不占用耕地,即使占用了也要完成相关占补平衡任务。

  从严查处,严肃责任追究,方能遏制道路交通违法用地行为。这是该《通知》的一大亮点。江苏要求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要坚决对用地手续不完善、不合法的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交通道路项目暂停或取消省级补助资金,甚至于问质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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