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公开行政审批事项

时间:2014-02-20 | 来源:中国交通报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要求,国家铁路局近日发布通知,公开取消和保留的铁路行政审批事项。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铁路局先后取消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等11项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保留行政审批事项8项,包括铁路运输企业设立、撤销、变更审批,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或者进口许可,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铁路无线电台设置审批及电台频率的指配,铁路车站和线路命名、更名审批,铁路旅客票价率、行包、货物运价率审核,铁路运价里程和货运计费办法审批。社会各界对保留项目有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联系。电子邮箱为:xzxk@nra.gov.cn

国家铁路局要求,对保留的项目,严格规范管理;以铁路安全质量为核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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