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决定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购税

时间:2014-07-11 | 来源:中国交通报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年底,免征三类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

  会议强调,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支持新能源汽车这一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于实施创新驱动,促进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拉动国内市场需求、培育新的增长点,实现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年底,对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包括进口)的纯电动以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公布车型目录,让更多人选择绿色出行,为可持续发展增添能量。

  会议还部署了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提出通过保险推进产业升级。鼓励保险资金采取多种方式,支持新型城镇化、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等。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里504号A座一层

邮编:100011

秘书处:010-64956759/64958082

传真:010-64956759